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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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规字[2017]1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

答    复

徐继明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尽快建设具有平江特色的文化街》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江于东汉末年设县,后唐定名平江,建县历史有1800多年,是湘楚文化源头之一,被誉为"蓝墨水的上游" ,有"中华诗词之乡"的美誉。作为平江人,有责任、有义务传承平江独特的历史文化,使这些文化记忆能够完整的保存在当代人的社会生活之中。

1、平江文化源远流长,鲜活生动,富有浓郁的湖湘地域文化特色,为使平江的历史人文更好地留存、保护,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老城改造思路为“追寻古城记忆,再现老城风貌”,按照以上思路对老城进行改造后,我县将具备申报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我县北街和东街,地方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留存的历史建筑较多,两个片区的控规也是以保护恢复历史建筑、修旧如旧的理念进行设计的,如同时融艺术村、文化怀古、文化博览、饮食、艺术品一条街等于一体,可在最大限度保护历史面貌的基础上再现该区域历史文化风貌。

我县目前旅游业已处于初期向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各项旅游发展正日益成熟,2016年2月,我县被列入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为发展全域旅游,提升我县城市品位、体现我县人文内核,理应打造“人文平江—文化怀古旅游主题”等旅游产品,您提出的开发文化街的提议立意深远,切合我县实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目前我县北街和东街已基本具备改造“历史文化街区”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可大幅度节省时间、经费,更好地服务平江的旅游及各项经济建设,结合规划及现状,我办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将历史文化街区结合东街或北街改造同步进行。

感谢你们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李三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孔鹏志  1380740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