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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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7]2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

答   复

刘湘平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没有长远规划,重复建设的问题

今年,县委常委会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于2017年2月15日和23日连续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落实2017年县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改革调整和推进工作,就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行“十个统一”改革调整,即:统一领导指挥,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造价预算审查,统一财政评审,统一行政审批(备案),统一招投标,统一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统一优化保障施工环境,统一资金结算,审计与工程实施后评价,统一督查考评与责任追究。以达到领导更强化,设计更专业,预算更切实,财审更公正,审批更快捷,招标更透明,质量更优良,环境更优化,结算更精准,督促更严紧的目的。目前已落实到各相关单位。

后段,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蓝本,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设计,以规划引领建设,尽力避免“建了拆、拆了建”现象发生。

二、关于项目建设没有向市民做好情况告知和施工周期过长的问题

今年,县委、县政府对重点项目已拿出“十个统一”的改革调整,城建投负责融资,重点工程项目分解到各职能单位为责任实施主体单位,如我局负责金窝污水厂、县人武部营院建设、怀甫路提质改造、大西门路建设等八个项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1、加大宣传力度。工程项目施工前,通过电视、广播、微信、QQ等各种媒体平台,及时公示和发布相关信息,在封堵路段设置好标牌、标识等,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2、加强统筹规划。城区道路建设施工前,必须做好详细施工统筹规划,分段施工,同一条路尽量不封堵两个以上路口。同时请求交警、城管等单位支持配合,上路梳理交通,清理占道经营等,减少封堵现象。

3、调整充实力量。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领导和管理,抽调得力人员,调整充实局项目建设办公室。

4、提供快捷服务。对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我们将在项目规划、预审等方面下功夫。及早提供政策法律、项目手续办理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建设项目无障碍通行。

5、加强质量监管。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监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必须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加快进度,按合同工期完工。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江晔  1387400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