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食药工质字[2017]3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思源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平江县谷酒行业、打造平江经济新名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食品生产存在的问题很有针对性,提到了我县食品安全现状很实际,提出的发展食品安全的思考与建议很有建设性。你们在百忙之中认真履行职责,关注食品安全,可敬可佩。
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由食安办牵头与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精心安排,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目前,我县白酒生产行业呈现小、散的现象。平江白酒酿制由于规模较小,一般每甑下料100公斤至150公斤,从业人员也少,生产场地要求也不高,一般生产区、摊场、成品仓库只需要100多平方。其生产形式符合小作坊生产加工范畴。而且绝大部分属于传统工艺酿制。
二、去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非传统工艺以外的其它方法生产的酒类“禁止生产,而且明确规定:小作坊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以传统工艺酿制且符合条件的酿制小作坊,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为发展我县传统工艺酿酒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酒类市场发展问题,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建议在相关媒体加强宣传;成立酿酒行业协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利用在外乡友,商会、协会进行推介;加强行业内部自律、杜绝掺杂使假、努力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承办负责人:钟 晓(13874000186)
承 办 人:张再发(1597304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