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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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食药工质字[2017]2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

答   复

曾辉良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建设、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乡镇卫生院与卫生室的药品都实行了基药的管理,所有基药都是通过网上招标然后以零利润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与卫生室。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省进一步推进卫生工作改革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向力力强调,从今年10月份开始所有药品经营销售单位都要实行“二票制”,这样就更规范了药品的购进渠道。

在加强药品监管方面,去年以来,我局先后查处了“新达宁软膏”、“黄皮肤软膏”、“京都念慈堂蜜炼川贝枇杷膏”、“锦龙克痒灵”、“克痒灵复方草本乳膏”等保健食品、消字号产品宣传功能主治或疗效,冒充药品销售的品种达20多种次,处罚了7家诊所和药房,销毁了5万多元冒充药品的产品,市场环境得到了净化,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行为得到了遏制,保障了农民用药的安全。

在药品使用宣传方面,我局不断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强化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安全、合理正确用药。今年3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县城安监局门前举办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宣传活动,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并发放宣传手册达2万余册。今年6月份在天岳广场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日”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并发放宣传传单及手册5万余份

虽然在加强药品监管和药品使用宣传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努力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承办负责人:钟  晓(13874000186)

承  办  人:张再发(1597304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