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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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17〕2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

答   复

童艺珍等9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检查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平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办发[2016]18号)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单位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9人。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等将近20项职能。从单位的职责来看,具有职能广、任务重、责任大等特点,多年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为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保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正常履行职责,开展好工作,县财政每年在年度部门预算时,按全县全额拨款单位统一口径,安排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同时,按委托征收非税收入任务,适当安排直接征收成本和办案经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县本级财政财力合理安排单位部分专项经费,另外,主动向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为单位争取资金,通过不同的资金安排方式,统筹整合用于单位的正常运转和项目经费需要。关于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将监督抽检和打击“两非”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县财政在2017年年初预算时,已安排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经费10万元,打击“两非”专项经费6万元(从下达县卫计局经费中调整)。当然,由于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目前县财政财力非常有限,县财政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主,因此,经费安排与单位的需求可能存在差距,我们将向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引起上级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单位的经费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朱曙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苏业汉  628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