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食药工质字[2017]4号A类
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
答 复
陈龙江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我县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现状,作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2017年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三品整治”(校园周边小食品、豆制品、腊制品)为重点的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并将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列入食安委成员单位年终考核指标。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农业、卫计等成员单位以食品安全周宣传为契机,深入全县中小学校,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印发宣传资料8000份,出动宣传车12台次,现场宣讲32场次,授讲对象达5000余人次。我局会同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治。
三是加大了整治力度。截至7月底,全县共检查各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点)5382家次,对78家食品经营店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下达监督意见书1054份,责令整改394户。立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7起,没收不合格食品156公斤。检查了582家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对13家无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下达监督意见书472份,责令整改361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28户,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虚假广告、不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我局在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工作、努力作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钟 晓(13874000186)
承 办 人:张再发(1597304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