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04 11:20
| | | |

平政协办字〔2017〕1号A类

关于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

答  复

李长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成立平江县政协书画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书画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江有厚重的书法文化积淀,哺育了周令钊等德艺双馨、享誉全国的书画名家,形成了一批在湖南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力的平江籍书画家。成立政协书画院有利于更好的团结县内外有影响的书画家和政协委员中的书画爱好者,传承平江书风。

县政协对成立政协书画院十分重视,多次开会讨论有关筹建事宜。今年初,在县委常委研究政协工作的会议上,县政协党组就成立政协书画院向县委提出了相关请求。同时,争取县委重视支持,选调了一名具有书画特长的公务员到政协机关工作。5月份,起草完成了《平江县政协书画院章程》(草案)。但根据“党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脱钩”的有关政策规定,政协机关不能注册设立“平江县政协书画院”这一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县政协文史学习文化教育体育卫计委设立“政协书画室”,不定期组织书画界人士及书画爱好者开展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加强联络联谊,增进团结合作,为弘扬传统文化、助推文化强县发挥应有的作用。

感谢你对平江政协书画院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徐继明

承  办  人:李江松

联系电话:0730-62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