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0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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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字〔2017〕19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

答   复

李开权等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县环境卫生治理,为打造生态旅游大县奠定坚实基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了文件,对我县环境整治作了整体部署和安排。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平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域环境整治的通知》,与此同时,还下发了有关环境整治的4个办法和一个禁塑《通告》。建立了环境生态保护“十禁”工作方案。开展了“十禁”行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对农村环境整治如何做到有序开展作出了统一安排,包括宣传发动、长效机制的建立、重点区域的整治、全面建立督查制度、严格进行奖惩等,都拿出了较为扎实的措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县在全省环保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三、目前通过建立有效的环境整治检查监督,全县掀起了全域整治环境的高潮,全县抓了河道清污、道路清障、立式广告牌清除、街道清扫、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企业达标排放、清理违规建设项目、逐户进行卫生评比等工作,全县共购进垃圾清运车300多辆,垃圾桶16万只,建立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个,建设散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5000多套,大部分乡镇、村成立了环保志愿者协会、环保理事会,全县农村配备保洁员1686人。通过有力的环境整治,我县城乡环境总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环境整治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事关千家万户的工作,更是一个投入大的工作。你们提到的要加大政府投入的问题,我们也向政府提出了建议,对以后乡镇、村的环境整治要求政府在财力可允许下尽可能支持基层环境卫生工作。特别是你们提到的全县建立垃圾统一集中处理的问题,县政府已作出了运用PPP模式,建设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解决全县垃圾的经济处理问题。在后段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政府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把我县环境整治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感谢你们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李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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