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编办复[2017]5号A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
答 复
涂远兴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大解决幼师编制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解决幼师编制力度的建议,我们表示支持与关心。幼师作为学前教育的根本保证,一直以来默默无闻地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们一并表示深深的敬意。根据2月27日编委会议纪要平编发[2017]1号文件精神:“同意“十三五”期间继续面向社会每年公开招聘10名公办幼师,充实县城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以上招聘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五年服务合同,五年后视其工作业绩和个人表现进行双向选择再纳入编制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这个劳动服务合同。”对您提出的幼师编制由每年10名增加至30-40名的建议,我办将会实地走访,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提交县编委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幼儿教育专技人员的支持力度。同时,我们希望您大力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根据中央编办、监察部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来加强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防止乱设机构和私招乱雇、超编进人等现象的发生。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深表谢意!请继续关注和指导我们的工作!
专此回复
县委编办
2017年7月31日
承办负责人:何汨池
承 办 人:陈 杨
联系电话:0730-622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