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余正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48号提案以《关于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为题,围绕生态文明教育、生态环保意识、城乡净化美化工程、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产业系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等问题就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建议,我局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汇报:
一、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决定是做好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发展布局,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新理念。县委、县政府紧跟生态文明建设的潮流,及时作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战略部署。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决定》(平发[2014]4号)和《平江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实施方案》(平办发[2014]8号),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到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十大专项行动”:(一)节能减排行动、(二)生态经济行动、(三)绿色县城行动、(四)洁净乡村行动、(五)清洁水源行动、(六)清洁空气行动、(七)清洁土壤行动、(八)森林平江行动、(九)绿色殡葬行动、(十)绿色创建行动。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既事关发展、又事关民生,既事关当前、又事关长远,是责任所在、发展所需,是保护我县环境的最有效的综合性措施,更是加快平江科学发展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
二、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活动的开展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平江山清水秀,人杰地灵。良好的森林植被,优良的生态环境,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是我们平江的独特优势和战略资源。依托区位优势,做好生态文章,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是实现平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活动的开展,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一是组织领导工作得到强化。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门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工作的重大部署。县生态办按照生态县建设规划,制定了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将任务进行了分解。各部门、各乡镇也相应成立生态创建领导机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人要具体抓、抓落实,切实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大力强调配合协作。县委、县政府在《平江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实施方案》(平办发[2014]8号)中,明确了创建工作的部门职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生态创建任务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相应提高了考核指标权重。生态创建工作专项考核奖励制度也如期出台,对获得“国家生态乡镇”的乡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的乡镇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县级“生态示范村”一次性奖励2万元。从2015年起,我县在城乡环境整洁评比对示范乡镇的奖励中,凡当年获得了“国家生态乡镇”命名的乡镇都要进入城乡环境示范乡镇的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是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继福寿山镇成为我县第一个国家环保部授予命名的“国家生态乡镇”后,又有向家镇、加义镇、咏生乡申报了“国家生态乡镇”,城关镇、安定镇、南江镇、长寿镇、伍市镇、瓮江镇、三市镇、三阳乡、梅仙镇、浯口镇、余坪乡、岑川镇、童市镇、虹桥镇、龙门镇、大坪乡和黄金洞乡共17个乡镇申报了“省级生态乡镇”。其中,三个已申报的国家生态县现场验收获得了通过(只待国家环保部命名),17个已申报的省级生态乡镇通过验收已有8个获得了命名,从工作开展情况可以看出,我县生态创建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二是一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陆续竣工投产,提高了我县防污治污能力。城关镇建成了日处理4万吨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长寿镇建成了日处理3千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湿地公园,伍市污水处理厂也投产使用,集镇污水通过处理后,全部符合国家污水处理排放综合标准,由原来黑水下河变为清水下河,有效地保护了我县汨罗江上游的水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顺利,特别是我县城镇和农村垃圾处理全面向“户分类、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过度后,基本可实现我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全覆盖。重金属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全县已经启动的13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已有9个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城关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已经建成投产。这些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投产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强化。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县委常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下发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内涵丰富,对于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是我局组织编印了《平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手册》、《平江县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平江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宣传手册》各50000份,分发到全县各村民组,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我县还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每年度生态文明知识课不得少于8个课时,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让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人心,使全县群众都了解并主动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中来。
四是生态经济发展初见成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着力培育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工业等绿色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上议事日程。一是根据生态县建设规划,着力发展具有传统优势的生态农业,建好43万亩有机、绿色、无公害水稻基地,建好8万亩标准有机、绿色、无公害茶叶基地,建好15万亩楠竹丰产基地,建好20万亩标准油茶基地。在建好这些基地的同时,着力改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加经济效益。在食品产业方面,加强“三品”认证配套工作,把平江的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牌子做大打响,提高平江生态产品的美誉度、知名度,抢占市场份额。二是推进生态工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工业,坚决取缔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落后工业企业,严格实施新进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立足现有工业园区,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搞好园区绿化、美化以及污水处理,实现工业园区向生态工业园区的转变。三是加大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坚持高品位规划、大项目支撑、新体制保障、好环境吸引,按照“核心板块引领、重点景区支撑、观景大道串联、美丽乡村衬托、旅游文化融合、生态产业富民”的布局要求,合理有序开发旅游资源,致力于把产品做精,服务做优,品牌做响,产业做强。根据生态旅游要求,发展旅游要保护生态环境与地方文化的完整性,不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维持并提高当地的生活水平、最终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生态旅游业建设成我县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到2018年前建成4A级旅游风景区4个,3A级旅游景区4个以上;到2018年,全县接待外地旅客达到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总量的15%。
五是环境行政执法得到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今年年1月1日生效施行。新环保法,具有理念先进、科学民主、手段硬实、模式创新、责任严厉等特点。新环保法对违法排污行为确立了从严从重的处罚标准的同时,也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明确列举了九种失职渎职行为,并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因此,我局全体执法人员都要紧紧绷紧环保这根弦,做到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违法排污严重企业,该关的一律关,该停产整治的一律停产整治,该依法从重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刑事立案,我们决不含糊,切实加强监管,杜绝大的污染事故和大的污染纠纷发生,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安全是我局的头等大事。另一方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在项目审批时严禁高污染项目进入平江,从源头上控制消除污染。
平江县环保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