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平江县教育局 2015-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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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黄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你的建议,我们将提请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各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职责,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7〕15号)等有关法律文件的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明确党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切实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关爱工作。

二、筹划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学校)

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非常重视这一项工作,正在筹划学习湘阴的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建设模式,在我县开展留守儿童托管中心试点工作,进一步将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黄海燕委员,你作为我县教育系统的一员,在工作中必然会遇到你所提及的问题,我们也真诚地希望你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上多做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以便为我们今后更好地解决问题提供经验借鉴。

 

 

              平江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

 

承办单位:平江县教育工会

联系电话:622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