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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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函[2016]1号

罗典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一个山区大县,全县有上型水库219座,大小山塘27000多口,机电灌排站2000多处,主要骨干灌排渠道长3163.3KM。这些水利设施大部分都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运行时间长、工程老化严重、效益低下,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度重视,近年来水务局的小农水项目、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局的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国土局的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按各部门的项目选定要求报县政府同意、省厅审查的模式来组织实施。这些实施的项目对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特别对主要产粮乡镇的农田水利设施的改善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在确定项目区时,上述四家省厅主管单位考虑到资金效应,一般要求“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也由于资金的局限性,每年实施的项目面积还是有限的。有 的地方出现了重复建设,群众意见较大。每年人代、政协代表都提出了合理建议。县委、县政府早已认识到了原来规划布置及组织实施的形式有待改进。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平江县列入全省十三个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县之一,从2015至2018年要求完成2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县政府成立了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黄伟雄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刘豪杰、主管农业副县长周虎光担任副组长,对水务局小农水项目、财政局农综项目、农业局新增产粮田间工程项目、国土局国土平整项目的资金进行整合。要求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质量监管、统一组织验收。按照“先建后补、奖补代投”模式进行项目实施。2016年3月15日组织全县24个乡镇进行项目乡镇的遴选。根据主管农业的乡镇长的演讲材料及各乡镇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按排名顺序。选定了2016年至2017年的项目乡镇。根据整合的总体资金及建设标准资金,确定了项目乡镇实施规模。为了确保精准化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2016年至2018年按照脱贫计划,给予扶贫村安排项目资金进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平江县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资金整合,根据遴选结果来选择项目乡镇,采用“先建后补、奖补代投”的模式,从2015年实施的结果来看确实是调动了广大老百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乡镇作为建设主体、村委会作为组织主体、村民理事会作为实施主体。这一模式从项目选择、管理、监督乃至验收,均有村民理事会组织村民群众全程参与,实现了自选、自建、自管、自用。适当安排资金解决贫困村的农田水利设施,为我县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利保证。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负责人:李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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