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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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函[2016]5号

罗胡兵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及加强运砂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河道整治专项行动,相应出台了有关河道管理及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我县借此东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都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将河道采砂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县长亲自抓,专门设立了“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2016年1月,按照职能归位的原则,将河道管理工作回归我局进行管理。由于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将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很难立竿见影,但通过近几年来,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配合,齐抓共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巩固成绩的同时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因此,河道采砂管理关键从五方面着力: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科学规划,有序开采。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和《汨罗江河道采砂规划》的规定,汨罗江共设置26个可采标段,昌江共设置10个可采标段,标段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河道砂石开采权,按开采红线划定了河道禁采区,规定了砂场的作业方式、开采时间、开采范围、开采量、开采深度等采砂作业的具体要求,基本做到了规范开采,有序开采;三是全面禁止非法采砂。目前,对汨罗江、昌江和其它支流按采砂规划设置了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特别对桥梁、渡口上下游严格按法律法规设立了禁采区,并树立禁牌及警示标语,全面禁止一切采砂活动;四是全面取缔河道乱采、滥挖砂石。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坚持一手抓打击整治,一手抓规范管理,全县共销毁非法淘金船30多只,扣押挖机、铲车上百余台次,取缔大、小采砂场220个,其中:大型非法采砂场、洗金场100余家(含汨罗江风景名胜禁采区三阳乡碧联电站以下至伍市镇青冲电站以上58.5公里,24家大型砂场,70多条采、运砂船,全部拆除解体上岸)、非法小型砂场及采砂作业点120余个,刑事打击8起,圆满完成整治任务。通过几年的打击整治和规范管理,目前我县还有合法砂场25家,到期砂场88家(已停采),计划将全部拆除上岸,使全县河道采砂基本走上了规范生产的道路。五是加强巡查力度。县水务局和各涉砂乡镇专门成立河道巡查队伍,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打击处理。
     关于加强道路运砂整治的问题,我县有公路管理部门及已设立了专门的治超办,对运输超载及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进行管理,我局将协助其进行管理。
    河道采砂管理,需全县各地、各级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支持,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河道采砂提出的目标和措施,立足主动,加倍努力,共同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使母亲河恢复往日的平静和秀美。
    感谢你们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负责人:胡猛将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62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