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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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函字〔2016〕20号B类

尊敬的余团秋委员:
    你提出的《养殖污染严重,整治迫在眉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养殖业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选址不合理,未经环保、畜牧等部门的评价和许可,养殖废水对地表和地下水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甚至对水源地安全构成威胁。二是畜禽养殖场(户)治污认识不到位,治理和配合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养殖场(户)没有综合利用和污水治理设施,废水任意排放。三是有关部门对养殖场(户)缺乏强有力的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四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难度大,废物产生量超出农村处理和合理使用能力,给区域环境容量带来很大压力。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我局以平办[2013]54号文件为指导,确定整治指导思想、整治原则、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确定今后的整治任务,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领导重视,全力以赴开展养殖业整治
    1、强化机构、加强力量
    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由党组成员卢桂良负责牵头养殖业整治工作,并加派人员充实整治办力量,并要求监察大队、各中队及其他股室配合整治办工作。
    2、全面排查,摸清底子抓整治。
    从5月11日开始到7月22日结束,对牲猪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50头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家禽存栏1000羽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了长达2个多月的全县畜禽养殖“三区”调查摸底工作,共调查养殖场户2104户,确定禁养区1267户,限养区411户,适养区426户,完善资料25本。
    3、加强监管,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
局党组对管理股审批作出了进一步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对不在“适养区”的养殖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已批准的要求养殖整治办进行现场再次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养殖项目坚决不批。
    二、后段工作打算
    1、根据摸底情况,建立健全的畜牧养殖污染整改方案,督促养殖场(户)加快防治设施建设进度,规模养殖场完善环保手续,对信访突出,污染排放严重,进行重点整治,限时关闭或转产。
   2、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农村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宣传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以及治理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反面案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提高养殖户环保认知度,引导广大养殖户业主向生态养殖模式转变。
    综上所述,几十年的发展的养殖大县,不可能一下子整治到位,光靠环保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希望人大、政协的各位领导,继续重点关心、关注、指导和领导全县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我们将竭尽全力,努力完成养殖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王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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