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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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函〔2016〕37号C类

尊敬的潘慧、黄莎政协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重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统一指挥下,全县医疗卫计系统以“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落实医院安保和医患沟通工作。
    一是加强医院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医患纠纷,深化医德医风教育,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们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牢固“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廉洁行政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疑问,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2.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严格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要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和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认真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要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查询制度,杜绝不合理收费。3.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单位内部及医院周围的治安防范措施。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坚持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逐步推广治安电子防控系统,提升整体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4.加强医院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和简化流程,认真总结医患纠纷的经验教训,制定医患纠纷防范和处置预案,落实医患纠纷责任追究制。
    二是创新医患沟通组织架构和调处机制。全县二级医院均设立了专门的医患沟通部门,落实首问负责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投诉接待和纠纷调解工作,重大事件一把手院长亲自过问。今年三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司法、卫计等部门紧密协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了平江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保障医患纠纷处置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免费为医患双方调解,公平、公正、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三方调解机构成立以来,为医患双方成功调处12起,为及时化解医患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我县从2011年开始启动了医疗责任保险,由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分担机制不断完善,在分担执业风险、减轻赔偿压力、保护医患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我局和保险行业加强沟通,积极探索执业风险社会承担机制,但因部分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就保费和赔率问题存在差距而未全面启动。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在打击医闹方面,深入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会同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医闹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今后,我局将认真按照提案的建议,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非常感谢您们对平江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柳海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中平  0730-6699969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