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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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市场监管字[2016]4号(A类)

 

尊敬的罗清香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儿童食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我县儿童食品安全现状,作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2016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校园周边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三品整治”(儿童食品、豆制品、腊制品)为重点的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并将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列入食安委成员单位年终考核指标。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卫计等成员单位以食品安全周宣传为契机,深入全县中小学校,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印发宣传资料8000份,出动宣传车12台次,现场宣讲32场次,授讲对象达5000余人次。我局会同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食堂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治。   
    三是加大了整治力度。截至7月底,全县共检查各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点)、学校食堂6382家次,对78家食品经营店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对16所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抽检。下达监督意见书1054份,责令整改394户。立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7起,没收不合格食品156公斤。对1281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408所学校食堂经过整改后取得明显效果。检查582家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对13家无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下达监督意见书472份,责令整改361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28户,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虚假广告、不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针对我县目前儿童食品安全现状,我们将继续狠抓生产、流通、餐饮消费三个环节,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乳制品、膨化食品、腌制食品、熟食、奶油制品、方便食品、烧烤、冷饮、糕点、果冻等儿童嗜好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措施,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各地在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拟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专项整治任务。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抓好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主要针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贮存、运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抽检。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未按规定贮存、运输食品以及违法食品广告等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学校校内商店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店、现场制售小作坊和流通类摊贩以及课间餐(牛奶、面包等食品)供应商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登记台账。对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现场制售小作坊和流通类食品摊贩进行检查、指导和规范。对全县各类副食品批示市场、大中型超市、各类儿童食品专卖店、母婴店等涉及销售儿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清查。四是要检查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总结。   
    三是抓好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要针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的食堂,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执法。重点检查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畜禽肉及制品、蔬菜、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是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工作。专项整治中的各相关单位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继续深化“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通过开展互动性和趣味性专题知识讲座、印制图文并茂及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常识手册》、制作创意性和知识性的食品安全宣传画,编唱食品安全儿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科学、安全、理性、绿色、节俭和文明的消费理念,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消费意识,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饮食习惯,合理搭配膳食,远离垃圾食品。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会更有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市场和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江九如(13387301777)
承办人:张再发(15973048666)
刘  勇(13762049079)
6260756(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