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函字〔2017〕2号B类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53号建议的
答 复
吴玲佳代表:
您好!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第153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后期管理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意见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廉租住房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针对如何做好廉租住房后续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我县自2008年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全县共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补助资金12.5亿元,已建成保障性住房10000余套,遍布全县各乡镇及多个行业,累计为1万余户家庭切实解决了住房困难。仅我县中心城区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21个,共有租赁住户3258户,面积达171460.49平方米。您反映的“绿池小区”现为“北岭安居小区”,坐落在县城北街铁炉巷198号,于2010年10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月确定为平江县2011年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分三期建设,是我县集功能齐全、环境优雅、设施配套较为完善的第一大廉租住房小区,共有10栋六层砖混结构住房,建成后分别于2011年、2013年、2014年分三次分配入住,共有租赁住户684户。
保障性住房从无到有,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民生保障举措。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历来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我局作为民生工程的直接“推进者”,除了大力争资争项,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外,尤其重视廉租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运营秩序管理。2014年牵头撰写并争取政府出台了廉租住房分配的规范性文件,全县廉租住房的分配进一步规范。在保障房后期动态管理方面,我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并曾多次举全局之力开展保障房清退行动,为全面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秩序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廉租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作为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部门,我们今后着力在保障房秩序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动态巡查和严格退出制度,确保廉租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惠及城镇无房困难户,我们将更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把廉租房分配关。严格按照《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联审准入、入户调查、计分轮候的有关规定》(平政办函〔2014〕4号)文件和“三个一”(廉租住房分配严格实行三个一即“一个口子进,一个程序走、一个方式分”)制度严把准入关。
二是严格退出管理。按照《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关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清退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7〕12号)文件规定,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牵头,我局公有住房管理中心配合,联合各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物业公司对廉租住房小区每月开展动态巡查,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及住房信息等方面变动情况。对不符合入住条件或是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的对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腾退;对拒不腾退的,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腾退。将清退出的房源公示并实行再分配。现已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县人大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县审计、财政、城关镇、三阳乡成立专门队伍,对我县中心城区的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清查,将会进一步加大规范和整顿保障房运营秩序力度。、
三是建立智能化管理系统。引进住房智能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强化保障房管理,包含项目管理、廉租房管理、公共租赁管理、公房管理系统、选房摇号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六大子管理系统。可实现自动短信催收房屋租金、宣传廉租住房法规、政策;自动程控门禁系统,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实现智能化管理,节省人力、物力,使管理更高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房产事业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有的放矢,从改善民生、服务大局出发,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克难奋进,扎实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特别在破解清退难、动态监管难的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而不懈努力。
特此回复,敬希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主管负责人:张慨惠
联系电话:15717400222
经 办 人: 胡 坚
联系电话:13874002968
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