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0-01-21 16:09
| | | |

平应急〔2020〕3号

平江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掌握本企业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并落实春节期间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扫除非煤矿山领域的顽瘴痼疾,落实好年终岁末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守牢红线底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春节前安全生产管理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好春节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特别是要突出冒顶片帮、提升系统、涌水透水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落实好春节期间歇业停产的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好防降温、冰冻、雨雪等各类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和办公区生活区的用电用火安全。要严格按照《平江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平安委办[2019]86号)文件要求,对各生产环节和作业场所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跟踪督办,直至隐患销号,确保安全生产。

三、部署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前部署制定春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复工复产前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配强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组织纪律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开工复产, 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好尾、开好头。

平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