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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中型及重点小(一)型水库应急预案

来源:县应急办 2016-03-0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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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依据编制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职责

2.1.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2.1.2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机构的责任

2.1.3 工程水库管理单位岗位责任

2.2 应急体系框架描述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 指挥、协调和通讯

4.4 险情监测和巡视

4.5 应急处置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结束

5 水库应急调度

5.1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

5.2 水库防洪调度的准备工作

5.3 水库防洪调度预案的内容

5.4 水库防洪调度实施措施和工作制度

6、善后工作

6.1 善后处置

6.2 社会救助

6.3 后果评估

7、应急保障

7.1 人力资源

7.2 财力保障

7.3 物资保障

7.4 通讯保障

7.5 交通运输保障

7.6 医疗卫生保障

7.7 人员防护

7.8 技术装备保障

7.9 治安维护

8、监督管理

8.1 预案演练

8.2 宣传和培训

8.3 奖励和责任

8.4 监督检查

9、附则

9.1 名词术语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解释部门

9.4 预案实施时间

10、附件

10.1 平江县中型及重点小㈠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10.2 平江县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一览表

10.3 中型水库预警分级表

10.4 中小型水库工程抢险登记表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1.1 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编制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是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库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水库防汛安全,为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保证水库安全而预先制定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1.1.2 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的作用

编制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可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防汛任务和职责,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使得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做好本身的防汛工作,又加强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做好全局防汛工作。编制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有利于防汛指挥调度。由于干部的轮换,使得目前防汛一线的指挥和防守人员新手多,很多人没有经过大洪水,对怎么防汛、怎么抢险、怎么救灾,没有经验,胸中无数。有了预案,可以尽快熟悉指挥操作流程,增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计划性、条理性和连贯性,有利于提高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编制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可以使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有机地结合,不仅使水库工程单元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且科学评价河道、堤防的防洪作用,进一步健全防御体系,使防洪系统充分发挥其整体最优作用。

编制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可以减少灾害损失,防洪斗争的长期实践和无数事实证明,有了预案,可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适应有效的调度和科学果断地决策,减少灾害损失,避免忙中出错、束手无策、贻误战机、盲目决策,加重损失。

1.2 编制依据

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而预先制订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编制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防汛部门规章制度,有关技术的规范、规程等,其主要依据有: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四条指出:“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理措施)……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执行,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2.3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998年6月制定的《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和洞庭湖水调度规程》;

1.2.4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999年4月制定的《湖南省洞庭湖区1999年非常洪水度汛方案》;

1.2.6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湘防[2003]93号《关于开展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1.2.7《平江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

1.3 适用范围

1.3.1 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1)大坝裂缝、滑坡、管涌、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漏、决口及可能导致垮坝等险情发生时;

(2)紧急泄洪时溢洪道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情况发生时;

(3)输水洞严重断裂、堵塞,大量漏水浑浊、启闭设备失灵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情况发生时;

(4)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水库紧急调整调度方案时;

(5)地质灾害、战争、恐怖事件、漂移物体、危险物品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情况发生时;

(6)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水库水位严重超高危及大坝安全的情况发生时;

(7)上级宣布进入紧急备战状态时;

(8)人为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恐怖事件发生时;

(9)其它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情况发生时。

1.3.2 超标准洪水

超标准洪水是指水库超过设计的校核标准的洪水。

1.4 工作原则

水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其工作原则主要是:

(1)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

(2)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贯彻各部门责任制;

(3)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精神;

(4)发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配合作用,充分发挥整体防洪体系效益。

(5)发挥军民联防、群专结合、全社会一齐参与的积极性,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6)全力抢险的原则。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保水库安全,减轻灾害损失;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工作。

2、组织执行省、市防指的指示、调度命令,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

3、参与全县中、小型水库防洪政策、法规的起草及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防汛抗灾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制。

5、参与全县防洪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型水库、河道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中型水库汛前安全检查,督促处理隐患,修复水毁工程,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7、负责全县水库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中小型水库防汛抢险技术业务培训。

8、组织制定、编发主要河道、县内中小型水库防御洪水预案。

9、负责对县内主要河道、防洪排涝工程实施防洪排涝调度。

10、负责全县中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编制,监督实施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和抗旱调度。

11、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工作,对外发布汛情公告。负责水旱灾害的统计、核查和发布水旱灾害信息,参与救灾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

13、提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及中央水利建设资金防汛部分的申报、安排意见和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预算意见。

14、在紧急防汛期,遵照防汛指挥部命令,在辖区内征调中小型水库抗洪抢险物资、设备,调度抗洪抢险队伍和资金。

15、负责水利建设和其他部门洪水破堤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

2.2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机构的责任

1、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预案和小型水库、重要撇洪渠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所辖跨行政区水库防汛工程的防汛抗洪工作组织协调;

3、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规定的标准,落实所需水库防汛物料的储备到点到工程;

4、根据本辖区内防汛任务的需要,组建和安排防汛抗洪专业队、常备队、预备队、抢险队,并负责调动使用;

5、负责解决本辖区内防汛抗洪所需经费,确保防汛抗洪工作顺利开展;

6、负责组织辖区水库水损水毁工程的修复,组织发动所属部门和人民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7、负责本地区防洪工程建设,搞好本地区阻洪建筑物的清障;

8、制定和落实本地区防山洪措施,采取一切必须措施,防止因洪水或山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2.3 工程水库管理单位岗位责任。

1、管好维护好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效益;

2、宣布进入汛期后,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电话通知有记录,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签名交接班;当进入防汛水位后,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指挥部领导报告,做到不误报、漏报,并登记处理结果;

3、建立完整的雨水情状况收集、水利工程运行和蓄水汇报制度,以及水库、撇洪渠防洪调度运用、洪涝灾害汇报、险情登记汇报、防汛物资申报管理等制度,做到情况明、反应快、资料齐,报告及时,处置妥当;

4、对本单位所管理的水利工程及设施做到常年维护保养,确保汛期正常运行。进入汛期后,各排渍设施和穿堤建筑物有专人值班守护,确保及时启闭;

5、汛前组织力量清除河道内阻洪建筑物,废弃渣土,确保安全泄洪,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

2.2 应急体系框架描述

 

 

 

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警

水利部门:洪灾预警

各乡镇防汛指挥领导机构:上报水库险情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情况、发布预警

县防指办领导

县领导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决策抢险和救灾方案、发布指令

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防指成员单位及各乡镇防汛抗旱

指挥部:应急行动、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和命令

财政、民政、卫生、保险等部门:救灾安置、防疫治病、查勘理赔。当地政府、群众:开展生产恢复、自救和互救

 

 

 

 

 

 

 

 

 

 

 

 

 


指挥长: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组织指挥。

常务副指挥长:领导全县防汛抗旱和中小型水库应急管理工作。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县中小型水库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县水利局局长主持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传送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并监督实施;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和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审查抢险救灾新闻等工作。

主要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行业管理;收集雨情,提供水情、洪水预报;根据调度方案组织制定临时度汛方案,负责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县政府新闻办:组织县内新闻、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汛抗灾的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地宣传防汛抗灾形势;搞好对外、对上宣传;负责县外新闻媒体采访的资格审查、资料发放、采访安排等。

县发改局:做好有关水库、涉水工程等防汛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投资计划的安排工作;协调安排防洪排涝建设、水毁修复工程等。

县经委、工业局:负责调配防汛排涝的供电负荷。负责本系统公矿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协调组织、督促检查本系统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的资金调拨、物资储备供应工作。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后备队。

县农办:协调洪涝灾情的统计、核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救灾各项优惠政策建议,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

县建设局:协助做好平江县主城区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督促本系统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本系统防汛抢险队组织工作。

县财政局:协同县防汛办申报、筹集中小型水库防汛救灾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对县防汛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协商,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县民政局:会同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洪涝灾害的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抗旱排涝工程征地手续,保障抢险用地;及时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预测、监测和预防工作,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制定防御预案,落实防御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工作;搞好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的防洪保安工作,督促教学单位落实非常情况下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抢险物料、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抗灾的治安保卫工作和防汛网络安全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公路运输畅通;为防汛抢险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抢险运输畅通;协同做好特别通行证的发放工作;进入紧急防汛期,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为抢险救灾服务,协助组织实施水面交通管制;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和落实灾区疾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灾区疾病防治工作;负责大洪水后向灾区组织派遣疫病防治队和医疗队;负责救灾防病所需医药器械的组织、储备和供应。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

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调运,负责灾区所需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本系统相关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督促本系统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的资金调拨、物资储备供应工作,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后备队。

县电力局:负责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和设备抢修;保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用电。

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需要,及时协调组织抗洪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抗灾任务。

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所辖区移动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移动通讯的通信畅通。紧急防汛期内,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移动通讯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测站、气象台站的电信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灾、水文气象信息。

县邮政局:负责保障防汛抗灾的邮件传递及相关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水库防洪调度中报汛站点可分为水文站和雨量站。要求通过报汛站点的水情测报,能准确地掌握水库集雨面积内的降雨量和暴雨动态,并可绘制出精度较高的雨量等值线图,满足暴雨径流预报要求;能及时了解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水情变化过程和水库上下游洪水发展趋势及其传播情况,为分析流域水情和作洪水调度决策提供依据。中型水库已基本设立自动测报系统。

3.1.2上报程序和上报时间。坚持逐级上报的原则。中小型水库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收到险情信息后应当进行情况核实与风险分析,并在2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政府报告。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中小型水库要加强通信、雨水情测报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度汛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

3.2.2处警。中小型水库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核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上级防汛办公室和当地政府,同时,进行果断的险情处理;

县、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派出专家队伍赶赴预警地点,进一步查明情况,制定抢险措施,组织抢险工作;初步进行险情分级,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根据险情情况,对有可能危及到下游村庄、城市的,及时通知下游各村庄的人员和财产转移。

县防汛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险情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视情况召集应急会商会,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3.2.3报警方式:1、利用广播电视、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时,警号可现场约定;当没有条件采用现代设备进行报警时,可因地制宜采用口哨、锣鼓。甚至鸣枪报警,警号应事先约定;2、出险标志。出险、抢险地点,白天、夜间设立明显的标志,如:红旗,红灯,作为出险标志;

3.2.4尽快建立水利系统安全管理专家咨询系统,以便于在水利工程遭到意外情况时能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2.5加强水库的日常管理,对水库大坝进行定期安全鉴定,对病险水库的险工险段要筹措资金,研究措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6按要求储备足够的砂石、水泥、编织袋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3.2.7加强干群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增强对重大事故和反恐怖活动的心理准备,提高其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3.3 预警支持系统

依托即将实施的全县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计划建立我县的防汛指挥系统,形成中小型水库信息网络,做到各类信息传递及时,反馈高效快捷,确保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中小型水库的险情,根据工程类别分为大坝工程险情,主要附属建筑物险情(溢洪道、输水洞等),近坝山体险情。按照形成原因和现象特征分为渗水、漏洞、塌坑、管涌、流土、裂缝、滑坡、风浪、漫溢等。此外,考虑人为的恐怖活动。

(1)预警级别根据水库工程险情严重程度、规模大小、抢护难易及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具体分类分级见附录1)四级预察,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符合附录A表中各栏情况之一时,进入对应栏预警级别警戒。

(2)信息确认。水库一旦出现险情,当地政府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带领技术人员会同水库管理单位对险情进行分析鉴别,制订抢险措施,及时抢护。同时,根据险情对预警分级提出建意并逐级上报。一般预警由县政府确定,较大预警由市政府确定,重大预警由市政府确定,特大预警由市政府或报请省人民政府确定。

(3)预警级别发布程序。预警级别确认后,由确认预警等级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的渠道广泛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

Ⅳ级(蓝色)预警:水利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立即做好险情处理和险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封锁出险区域,插上出险标志,并填写《平江县中小型水库工程抢险记录表》(见附录4)上报县防汛指挥部,根据险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Ⅲ级(黄色)预警:乡镇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险情,预防险情继续发展。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险情状况,分析暴雨、洪水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提出处理意见,部署应急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人员和财产转移的线路、必要时请求县武装部调配民兵部队的应急措施。并将险情和抢险情况向县防汛办公室汇报。省、市、县派人员指导、协助当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Ⅱ级(橙色)预警:此时,险情严重威胁水库大坝的安全,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通知,调运抢险物资器材,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和群众抢险队伍紧急抢险;确定人员转移线路,组织受威胁区的群众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县防汛指挥部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议,研究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迅速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抢险救灾。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Ⅰ级(红色)预警: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出险水库可能危及的所有区域的抢险救灾、避灾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救灾。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协助、参与抢险救灾。随时向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市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必要时,请求中央支持。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建立中小型水库重大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各级防汛办公室应明确专人负责险情收集、报告工作,并明确分管领导进行督促。

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及时搞好水库的险情排查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如发现较大险情,立即报告防汛办公室和当地政府,同时应进行果断的初步处理。

各级防汛办公室在收到较大以上险情报告并核准后,应在10分钟内向同级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同级行政首长报告。对重大险情,县级防汛办公室应在10分钟内报告指挥长。如遇事故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关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须经市、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同意。

4.3 指挥、协调和通讯

4.3.1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事故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当地政府认真担当起抢险救灾的责任,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指导、督促和参与抢险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需经专家会商并由指挥部决定。

4.3.2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指挥部所有成员的姓名、单位、电话和手机号码编印成册,并明确应急期间任何人不准关机,确保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准确地下达并贯彻实施。

各中小型水库和各级防汛县指挥机构办公室4-9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4.4 险情监测和巡视

整个汛期由水库安全检查人员每天2次对枢纽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生险情后,对大坝的裂缝滑坡、坍塌、渗漏、陷坑、漫溢等险情,指派专人24小时对出险地点进行监测和巡视,并将监测结果每2小时向防汛应急指挥汇报一次。

4.5 应急处置

应急处理包话渗水处置、漏水处置、管涌流土抢险、裂缝处置、滑坡处置、防风浪处置等六个方面处置措施具体工程出险应急处置措施。

4.5.1 渗水处置措施

渗水处置原则:“临水截渗,背水导渗”

临水截渗:采用土工膜截渗的方法,根据坡面渗水的具体尺寸,确定土工膜沿边坡的宽度,以铺满渗水段边坡并渗入临水坡脚以外1.0米以上为止。土工膜铺好后,应在其上满压1-2层装有土或砂石的土工膜袋。

背水反虑导渗沟:当坝的背水坡大面积严重渗水时,可开挖导渗沟在导渗内按反滤层要求分层填筑粗砂、小石子、大石子,每层厚度大于20cm

背水反滤层:当坝身透水性较强,背水坡土体过于稀软,开挖导渗沟有困难时,采用铺设砂石反滤料的方法抢险。

4.5.2漏洞处置措施

大坝发生漏洞时,抢护原则是:“前堵后排,临背并举”

①条件许可,而又未伴随管涌、渗水或漏洞等险情时采用翻填夯实的方法进行抢险。

②当发生在临水坡的水下塌坑,又不能降低水位或水不太深时,采用草袋、麻袋或编制袋粘土直接在水下填实塌坑,再抛投粘土加以封堵。

③塌坑发生在坝背水坡并伴随发生管涌、渗水或漏洞,开成跌窝时,除尽快对坝迎水坡渗漏通道进行堵截外,将塌坑松土或湿土清除,并按导渗要求,铺设反滤层进行抢护。

4.5.3管涌、流土抢险措施

①反滤压盖

在背水坝脚险情处,先清理杂物和软泥,对其中涌水、涌沙较严重的出口用块石或砖块抛填,以消杀水势,同时在管涌或流土群的面积上,盖压粗砂一层,再铺小石子和大石子各一层,厚度均约20厘米,最后块石压盖。

②减压围井

在险情处使用土袋抢筑围井,抬高井内水位以减小临水和背水的水头差。降低渗透后力减小水力坡降,制止渗透,以稳定管涌、流土险情。

③流土抢护

在降起的部位,铺麦秸或稻草一层,厚10-20cm,其上在铺柳枝或秫秸一层厚约20-30cm

4.5.4裂缝处置措施

①开挖回填

当发现大坝产生横向裂缝或没有滑坡可能性的纵向裂缝。并经检测,裂缝发展已稳定,采取开挖回填方法抢险,开挖采用梯形断面,深度挖至裂缝以下0.3-0.5m。然后以与原坝身相同的土料回填。

②横墙隔断

发生横向裂缝时,除沿裂缝开挖沟槽外,并与裂缝垂直方向每隔3-5m增挖沟槽,槽底长度为2.5-3.0m,然后回填。

③封堵缝口

当发生宽度小于1cm,深度浅于1m的纵向裂缝或龟纹裂缝,并稳定后,用干而细的沙壤土由缝口灌入,再用板条或竹片捣实,灌实后再做拱形小土埂压住缝口,以防雨水侵入。

4.5.5滑坡处置措施

①固脚阻滑

在保证坝身有足够的挡水断面的前提下,将滑坡的主裂缝上部进行削坡减载,并在滑动坡体脚外缘抛块石或沙袋以压脚固脚。

②滤水土撑

背水坡局部滑动,滑坡土体较小,裂缝错位不大,在其范围内全面抢导筑渗沟,导出渗水,并采取间隔抢筑透水土撑,阻止继续滑坡。

③滤水后戗

当滑坡险情严重时,全面连续抢筑滤水后戗,其长度应超过滑坡地段的两端各5-8m

④临水截渗

在临水坡滑坡,采用抢筑粘性土戗截渗。

4.5.6防风浪处置措施

当大坝临水坡遭受风浪冲刺破坏时,通过扎挂木排、挂柳、挂枕或利用土袋、土工织物防浪。

4.6 信息发布

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当中小型水库发生重大事故时,新闻发布经县防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平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4.7 应急结束

险、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撤销救灾特别管制区,提出下一步防灾、避险、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及灾区恢复重建、灾民生产自救等工作,移交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 水库应急调度

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是利用水库调蓄洪水,消减洪峰,减轻或避免洪水灾害的重要防洪措施。水库防洪基本上可分为滞洪和蓄洪两种运用方式;滞洪运用时,泄洪道一般无闸门控制,水库对入库洪水只起缓滞作用,而不存蓄,泄洪道有闸门控制,主要是根据水库和下游防护区和防洪要求,以确保大坝安全为首要条件,进行洪水调节,启用闸门控制蓄泄。

5.1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

5.1.1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汛期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保障下游防护区安全。在正常情况下,水库防洪调度是根据大坝设计洪水标准和下游防护区的防洪标准,对入库洪水进行实时合理调蓄。若出现超设计标准洪水,即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争保坝安全并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

5.1.2 水库防洪调度的要求:

(1)编制年度防汛调度计划。在正常情况下,水库每年要按照设计确定的洪水标准,编制年度防洪调度计划,拟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紧急措施。如果设计洪水、工程安全或下游河道允许安全泄量发生重大变化,则应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编制防洪调度计划。

(2)防洪调度首先要保障大坝安全。当实际洪水超过规定的防洪标准时,则洪水调度必须本着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确保大坝安全。

(3)要与下游河道堤防、分(滞)洪区、分洪道等防洪工程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利用下游堤防、分洪道的行洪能力,更好地发挥水库的调洪作用。

(4)防洪调度方式要安全可靠,判别条件要简明易行。采用调洪计算成果作决策时要留有余地。

(5)水库防洪调度要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按确定的调洪权限实施调度,力争防洪调度及时、主动。

5.2 水库防洪调度的准备工作

5.2.1 水库基本资料的搜集积累

(1)流域概况资料。包括流域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植被、气候、雨量及产流特点,水库上游主要干支流河长、河道比降、河道距离、库区淹没、移民迁建,以及水库范围(包括水库下游防护区)内社会经济、交通和人类活动等方面的情况。要绘制水库控制流域及其下游防护区范围图。

(2)水文气象。包括水库以上流域的各种气象(降水、风力、气温、蒸发)及水文

(3)水库工程资料。包括流域规划所确定的防洪规划、水库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运用等方面的文件及图纸。水库工程平面布置图及主要纵、横断面图,绘制水库上、下游水利工程设施分布图、溃坝影响范围图等。

(4)防洪调度资料及有关文件。包括水库防洪调度规划,洪水预报方案,水库设计洪水的调节成果,主要河段洪水传播时间,历年的防洪调度计划和批复文件、短期洪水预报成果、实时调度决策和相应调度记录、年度总结、泄洪设施操作程序和运行记录,以及防御超标准洪水非常措施方案和预警系统等。

5.2.2  设计洪水的复核

考虑到由于水文气象资料比较短缺,不少水库在进行水文水利计算时,采用了插补延长或借用邻近流域的资料。水库投入运用后,随着运用时间的延续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水库控制流域内的各种条件和径流状况都发生了变化;由于水文系列的增长特别是在发生较大洪水后对原设计洪水标准的影响等原因,在水库建成后的运用阶段,根据水库的实际情况对原设计洪水标准进行复核,用以验证工程的安全状况。

(1)利用流量资料进行复核。在复核前对实测洪水和历史洪水调查等资料作必要的审查和处理。在确定设计洪水过程线时,首先要对水库控制流域内洪水形成规律和气象条件、实测洪水过程线的特征(如洪水出现时间、峰型、主峰位置、上涨历时、洪量集中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选择能概括反映本流域内大洪水一般特征的实测资料与原设计选用的洪水典型进行对比,以峰高、量大、峰型集中和峰现时间偏迟等对工程安全较为不利的实测洪水作为复核设计洪水典型,然后把典型洪水过程线放大成相应频率的设计洪水过程线。

(2)利用暴雨资料进行复核

暴雨是形成洪水的主要因素。经过多年水库运用实践表明,对水库设计洪水的分析成果,要通过更多的途径进行复核计算,相互验证,以确保防洪调度和工程的安全运用。

5.2.3 洪水预报方案的编制

水库洪水预报是根据前期和现时已出现的水文气象等因素,对洪水的发生和变化过程作出科学预测。准确的洪水预报可使汛期水库防洪调度取得更大的主动权,对防御洪水灾害,保障水库工程和下游防护区安全具有重要作用。3、水库防洪高度规则的编制

5.3 水库防洪调度预案的内容

编制防洪调度预案是水库洪水运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编制年度防洪调度计划的准则。防洪调度预案是按照水库设计确定的防洪任务、洪水调度运用原则,并在分析流域自然条件、洪水特性、水库工程情况和本身的防洪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地进行编制。

(1)、影响范围内的流域概况以及工程概况,设计和校核对洪水标准,以及对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泄洪设施使用条件,洪水调度运用原则和水库下游有关控制点的安全水位、允许泄量等。

(2)、确定洪水调度特征水位。在水库工程已按设计规模完成且能正常运用时,则洪水调度特征水位可采用水库设计中确定的运用指标。①汛期限制水位。系指水库在汛允许蓄水的上限水位,是预留防洪库容的下限水位,在常规防洪调度中是设计调洪计算成本的起始水位。对于入库洪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规律,可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分期限制水位,应根据审批后的分期设计洪水成果和按照不降低工程安全标准、承担下游的防洪标准和库区安全标准的原则、考虑相应泄流方式以及原设计确定的防洪调度原则,经调洪计算后确定。改变原设计确定的汛期限制水位,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报请上级主管审批部门核定,严格掌握执行。②防洪高水位。系指在遇到下游防护对象的设计标准洪水时,经过水库泄流调蓄后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③允许最高洪水位。系指在汛期调度中,为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而允许充蓄的最高洪水位。根据洪水预报并参照当时水文气象情势分析,确认有可能超出允许最高洪水位时,必须结合工程安全情况提出非常驻机构洪水调度意见,按照防洪调度指挥权限规定,报请有关防汛指挥部门决策。同时要作好临时非常抢护措施准备。

(3)、明确防洪调度方式。水库防洪调度方式就是为满足大坝安全和水库承担的防洪任务要求,而拟定的对各类洪水的蓄泄规则。

(4)、对防洪调度实施的有关问题都应在防洪调度预案中提出必要的要求和规定。

5.3.1  水库防洪调度方式的拟定

(1)未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防洪调度

对于未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水库,正常防洪调度的任务就是在设计标准洪水情况下,保证大坝的安全。采用的调度方式,一般在运用中以汛期限制水位为控制条件,该水位以上按防洪要求预留一定调洪库容,用于调蓄设计,校核标准洪水。汛期出现洪水,当水库蓄水达到控制水位且继续上涨时,则入库洪水经溢出洪道堰顶自由漫溢,或按要求启用溢洪道闸门和其它泄洪设施泄洪。

(2)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防洪调度

①分级控制泄流。这种调度方式是对不同量级洪水采取不同的控制泄量,它主要适用于水库距下游防洪控制点较近、区间洪水较水等情况。

②补偿调节。这种防洪调度方式是在发生相应于下游防洪标准及其以下洪水时,调节水库下泄流量使其与区间来水之和等于或小于防洪控制点的安全泄量。

③错峰调度。错峰高度亦属补偿调节运用方式,它是在水库和防洪控制点之间集雨面积大、区间洪水预报见期短、水库放水至下游防洪控制点的传播时间长等方面不适应完全补偿调节下,而采用的经验性调度方法。

(3)分期防洪调度

对入库洪水具有明显季节变化规律的水库,可以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在汛期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限制水位,更好地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4)预报调度

预报调度是在编制防洪调度规则时应考虑预报因素,经过综合分析、论证、计算,合理提出汛期防洪限制水位,减少预留洪库容,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具体方法是:①编制洪水预报调度规则。②制定实时调度方案。③实施预报调度。

5.4 水库防洪调度实施措施和工作制度

5.4.1 水库度汛洪调度计划的编制  

每年汛前,针对水库安全监测分析成果、下游河道及其允许安全泄量的变化,并参考上年度的洪水调度情况,合理编制年度防洪调度计划(或称度汛计划),指导当年汛期洪水实时高度,确保水库安全。

(1)确定水库度汛标准。度汛标准系指当年汛期水库防御洪水机遇大小的能力。一般来讲,水库设计规定的防洪标准即作为编制年度防洪调度计划的度汛标准。

(2)明确防洪调度方式。防洪调度方式是水库年度防洪调度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年度防汛调度计划中要对汛期各种可能来水情况需采取的蓄泄方式、判别条件和调度运用指标等以条文形式规定下来,而且要保持连续性,使水库在汛期出现各种洪水时,指挥防洪调度都有所遵循。

(3)拟定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抢护措施。

①加高加固大坝防浪墙或抢筑子堤。②选择适宜的山凹或土坝破口泄洪,保障主坝免遭洪水漫溢溃决。采取炸坝泄洪应急措施要非常慎重。③当出现超设计标准洪水时,先由人为的缺漫溢,保护主坝的安全。再认真分析当时水文气象情势,提出拟采取的应急抢护措施方案,按防洪调度指挥权限制定,报请上级指挥部门决策实施。在应急抢护措施实施前,要按照溃坝洪水影响范围及洪水可能到达的时间,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作好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准备。

(4)安全度汛组织措施。

①建立健全防洪组织机构。汛期必须健全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水库管理单位具体掌握防洪调度实施的防汛指挥机构。②汛前要审查、完善报汛站点布设,明确报汛任务,落实测报人员、测报手段和通信条件。要建立可靠的洪水调度专用通用系统,保证测报信息传递准确及时。③要加强汛期工程检查、安全监测工作,随时掌握工程的安全状况。④要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5.4.2 水库实时防洪调度

水库实时防洪调度,就是对汛期出现的各种入库洪水,经调度计算作出科学合理的蓄泄安排。

(1)调度依据。

实时防洪调度的依据是水库防洪调度规划,防洪调度规则,洪水预报方案和当年的防洪调度计划,短期洪水预报成果,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和下游河道的安全行洪能力,以及洪水调节计算成果等。

(2)调度原则。①在洪水入库前将库水位降到汛期限制水位,其泄量及下游区间流量之和不应超出下游河道的安全行洪能力。②要控制一次洪水的总泄量应不大于预报潜伏期水和总量与当时库水位、汛期限制水位间相应库容量之差。③当库水位正处于汛期限制水位时,则可根据批准的防洪调度运用方式进行调蓄,其总泄量不应大于预报入库洪水总量。④当库水位已达到防洪高水位,即可认为水库已完成对下游承担的防洪任务。⑤有条件实行预报调度的水库,其洪水预报方案经主管部门审定后进行实时调度。⑥在实时高度中要随时根据洪水修正预报调整蓄泄方式,同时在采用洪水预报成果时要适当留有余地,以策安全。⑦洪峰过后,水库的退水阶段如仍处于主汛期,则要把库水位逐步降到汛期限制水位。

5.4.3 防洪调度工作制度

水库防洪调度是防汛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搞好防洪调度,要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以保障防洪调度方案顺利实施。

(1)水库年度防洪调度计划编制、审批、执行制度。①计划编制应根据工程安全监测成果分析、泄洪设施运用情况及下游河道的行洪能力等,复核是否满足原设计确定的安全一运用要求,如不能满足就应重新核定本年的度汛标准及相应的调度运用指标。②在计划内容上要着重阐明工程的安全状况及影响安全的主要问题,重新核定度汛标准的论证分析;防御超设计标准洪水应急抢护措施方案的实施计划;明确防洪调度指挥权限等。③年度防洪调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审批,并抄报(送)有关防汛部门,作为监督水库防洪调度的依据。④防御超标准水应急抢护措施的实施计划按规定上报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决策。⑤经批准的年度防洪调度计划要严格执行,各级地方行政领导要大力支持贯彻实施。

(2)请示汇报制度。在汛期,水库防汛指挥机构要按照要求向上级报告水情、雨情;在降雨达到一定量级后应作出洪水预报和实时洪水调度意见;以及当大坝或泄洪设施出现异常情况等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防汛指挥部门汇报。由于水文气象变化异常,确需改变调度运用方式,如改变错峰时间或泄流量、汛未收水时间和速度;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等均应事先请示,事后汇报。

(3)防洪调度工作制度。①每年汛未,布置下达下一年度报汛任务,②汛前按已批准的年度防洪调度计划,由水库管理单位向有关部门通报防汛工作部署有关防洪调度要求,以取得支持。③参照有关积累资料,结合总结实践经验,修订洪水预报方案‘负责水、雨情报的收集、洪水预报发布、实时洪水调度。④制定闸门启闭运用程序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启闭规程操作。

(4)安全检查制度。①汛前检查。②汛期检查。除按规定加强正常观测外,当库水位达到或超过历史上最高蓄水位时应适当增加测次。要组织巡视检查,把检查内容和任务落实到人,作好检查记录和简要文字说明。③必要时应根据观测成果和检查情况作出安全评估。若出现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

(5)值班制度。在汛期实行昼夜值班。人员应作到:①要做好水文情报的收集、处理,及时计算前期影响雨量,进行洪水预报,提出预报成果和洪水调度意见。②密切注视水库影响范围内的水、雨情变化和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当水、雨情发生突变或工程出现异常,要立即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③当水库开始改变泄流方式,以及工程或泄洪设施出现异常,可能危及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决定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④作好调度值班记录,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应进行文字传真或录音。在交接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以及需要留待下班解决的问题,一并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要作好交接班记录。⑤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6)联系制度。防洪调度工作涉及的方面很多,必须加强与上级主管、防汛部门、地方政府和关水文气象、电力、电信、交通、物资等部门联系。联系制度一般可分为正常运用联系和非常运用联系。

6、善后工作

6.1 善后处置

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和处理为主的原则,县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灾区群众一定的救济补助,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必要的生活条件、灾民子女的就学要得到妥善安排。灾民的救济补助标准,由民政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灾民人数、灾民困难程度制定。

应急抢险期间征用的民力和占用的田地、林木等损失,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补偿或者妥善处理。各级政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重灾区群众减免税等,在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时给予政策扶持。

6.2 社会救助

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社会捐赠,制定发放计划,及时将捐赠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并做好捐赠款物的管理、监督工作。

6.3 后果评估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水库防汛抗旱灾害等级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库防洪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7、应急保障

7.1 人力资源

突出组建4支应急队伍:(1)专业应急队伍,由各级指挥部临时指派的专家组与本水库的技术人员组成,是应急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是先期处置队伍;(2)半专业应急抢救队伍,由本水库中的干部群众组成,是先期处置队伍;要求中型水库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救队伍;(3)群众抢救队伍,由库区的县、乡、村组织的防汛常备队等人员组成,每县可组织多个抢险队,每个30-50人;(4)解放军、武警部队抢险队伍,是应急抢险的主力军和突击力量。

7.2财力保障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把中、重点小㈠型水库重大事故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水库重大事故抢险救灾专项基金,保证足额到位。

7.3物质保障

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归口防汛办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分配下达。

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应做到专材专用,并定期检查使用及管理情况。

7.4通信保障

由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和邮政部门共同负责,在灾区确保电力的供应、通信和邮政的畅通。

7.5交通运输保障

由县交通局、公路局具体负责应急水陆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

7.6医疗卫生保障

由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具体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卫生防疫和药品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

7.7 人员防护

7.7.1群众的安全防护

中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部门和水库要依据特大洪水防御方案,迅速发出人员转移、撤离警报,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路线转移到安全区。

各级民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7.7.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工作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救生、防护装备由各级防汛部门就近从防汛物资仓库调拨。

7.8 技术装备保障

建立水利系统安全管理专家组,由水利局的高级工程师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水利工程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进行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7.9 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部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8、监督管理

8.1 预案演练

各类抢险分队每年汛前组织实战演习。防汛部门每年汛前指导当地驻军和民兵预备役组织实战演习。

8.2 宣传和培训

中小型水库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平战结合,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防汛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

8.3 奖励和责任

县人民政府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

对于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由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在抗洪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队的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人武部统一协调、审查, 报请县、市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 监督检查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9、附则

9.1 名词术词、缩写语和编写的定义与说明

(1)中型水库:指水库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至于10000万立方米的水库。

(2)小㈠型水库:指水库库容在100万-1000万立方米之间的水库。

(3)小㈡型水库:指水库库容在10万-100万立方米之间的水库。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由水利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适时予以修订与完善。

本预案可与《平江县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配合实施。

9.3 制定与解释部门

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