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76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发布通知、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公开选聘程序,确定了8名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候选人员,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拟聘人选名单公示如下:
1.刘大好,男, 1970年出生,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主任。
2.黄朝阳,男,1970年出生,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3.罗丹丹,女,1987年出生,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4.黄威雄,男,1968年出生,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5.王 渔,男,1986年出生,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6.陈 宏,男,1983年出生,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7.吴 帅,男,1975年出生,湖南湘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8.邱进平,男,1973年出生,湖南良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向平江县司法局反映(联系电话:0730-6234714)。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