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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江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涉企事业性收费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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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平江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工程竣工测量、市政工程测量     委托者 湘价服[2013]128号 政府
指导价
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执行;
二、建筑物定点放线 每拐点 不超过300元 委托者 湘发改价服[2014]966号 政府
指导价
按实际定点数收费,验线不得收费。
三、城市规划技术论证       湘价服[2013]128号   公共建筑物及无法按面积记收的,按总造价的0.1%计收;2、军事设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学校、托幼所教育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非盈利性社会福利用房、公用绿地及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灾城市规划技术论证费免收,只收技术资料费100元。3、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
1、多层建筑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元 多层建筑的
单位或个人
   
2、高层建筑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元 高层建筑的
单位或个人
   
四、、规划咨询       湘价服[2013]128号    
1、口头咨询   免费 咨询者      
1、书面咨询(普通咨询) 每份 300元 咨询者     难度大、复杂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五、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具体标准见文件   湘价服[2013]128号    
六、日照分析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元   湘价服[2013]128号   每个报规建设项目只能按此标准收取一次费用
七、现状地形图       湘价服[2013]128号   按国测财字[2002]3号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