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价格和收费

2015年平江县征地拆迁中心涉企事业性收费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1-06 00:00
| | | |

 

收费单位:平江县征地拆迁中心
一、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代办服务     委托者 湘价服[2012]87 号   征地拆迁中心需提供的服务见湘价服[2012]87号具体规定。
(1)征地费用总额500万元及以下   2%       低于3000元按3000元计
(2)征地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   1%       但一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服务费(按征地拆迁补偿总费用的比例实行分段累进计收)     用地单位 平价函 [2014]10号   征地拆迁中心需提供的服务见湘价服[2012]87号具体规定。
200万元及以下   1.50%        
200万元至500万元   1.2%        
500万元至1000万元   1.0%        
1000万元以上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