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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江县城市建设档案利用服务 (现执行单位:平江县城建档案馆 平江县房地产档案室)涉企事业性收费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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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利用服务 (现执行单位:平江县城建档案馆 平江县房地产档案室)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 (含装具整理、永久保管、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 湘价服[2012]86号 政府
指导价
建设单位按国家要求自行整理档案的每卷减收100元,房产档案不得收此费。
1、纸质档案 元/卷 280元        
2、电子档案扫描           按市场价格收取工本费,并明码标价
3、声像档案编制           整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城建档案馆代为编制
a、房屋 元/平方米 0.5        
b、其他 元/平方米 不超过工程
造价的0.5%
      双方协商确定
二、档案利用服务费     委托者 湘价服[2012]86号    
(一)档案查阅            
1、一般城建档案 卷次 40元       城建档案馆收取
2、地下管线档案 卷次 45元       城建档案馆收取
(二)出具证明           含查阅费,出具书面证明书
1、产权证明(含查阅费) 卷次 私产40元
其它产150元
  房产、城建档案馆
收   取
  含出具书面证明书。湘发改价服[2014]966号:私产查阅结果为:“无房产的”收取10元/卷次。
2、征用土地红线证明(含查阅费) 卷次 150元   城建档案馆收取   含出具书面证明书
(三)查询、验证产权档案 卷次 私产40元
其它产100元
  房产档案馆收取   含出具书面证明书
(四)产权限制 卷次 私产150元
其它产400元
  房产档案馆收取    
(五)档案资料复印费   按市场价收取工本费或协商确定   房产、城建档案馆
收  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