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2025-12-0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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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平江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审”“改”结合。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质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度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分阶段整改)。2025年9月,启动了全县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并在预算编制通知中明确要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同时据实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确保收入应缴尽缴。

  2.关于“财政收入未及时组织解库 768.10 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6月20日,该资金已全部上解国库。

  3.关于“未按规定类别核算非税收入 541.73 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今后将严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上缴非税收入,并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预算科目核算。

  4.关于“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分阶段整改)。部分预算单位由于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前期手续不齐、上级部门未验收等原因,项目未达到付款条件,导致预算执行率低。截至目前,24363.85万元未执行完毕的预算指标已支付使用11915.56万元。

  5.关于“违规出借财政代管资金 4666 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持续整改)。截至目前,已收回1030万元。

  6.关于“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 4592.44 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分阶段整改)。未收回的资金大部分为后段需支出的“三保”资金,截至2025年9月底,已全部完成支出。

  7.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

  费 291.4 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在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指导和督促单位按实际情况进行“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并从严把控,厉行节约,防止单位挤占挪用“三公经费”指标和在其他指标中列支“三公经费”。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组织将非税收入征收入库349.78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分阶段整改)。截至2025年10月17日,县住建局共收回欠缴租金136.37万元。

  2.关于“存量资金143.6万元未上缴县财政”的问题,已整改。2025年7月2日,县住建局已将存量资金42.45万元上缴县财政(立行立改)。县科工局已对结余资金101.15万统筹使用(分阶段整改)。

  3.关于“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13.8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2025年9月11日,县科工局已将未按规定使用的专项资金4.48万元上缴县财政。2025年6月26日,县商务局已将未按规定使用的专项资金9.36万元上缴县财政。

  4.关于“违规列支费用2.2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2025年8月,县商务局已收回0.83万元,并进行调账处理;县科工局已追回1.33万元、收回代缴的0.1万元,并进行调账处理。

  5.关于“未严格履行资产登记和电子卖场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县科工局已整改(立行立改),重新出台了《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平科工发〔2025〕13号),明确了采购流程及审批程序等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县住建局正在整改中(分阶段整改),在2026年6月20日之前办理完手续,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6.关于“物业维修资金未按组合存储和上浮利率的要求存储”的问题,县住建局正在整改中(持续整改)。减少活期存款余额,增加3年期定期存款9700万元,并要求银行按规定上浮利率。

  7.关于“应扣未扣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3.4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11月4日,县住建局已全部收回应由个人自负的社会保险费。

  (三)重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商务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消费者多享受家电购置补贴 0.95 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县商务局已于2025年5月27日至28日将多享受补贴退回到岳阳市商务局。

  2.关于“县畜牧农机中心 2024 年滞留农机报废更新补

  贴资金0.44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县畜牧农机中心已于2025年6月13日将该补贴资金在新一轮的农机补贴中使用完毕。

  3.关于“违规发放基本养老待遇 26.64 万元,涉及已死亡人员43名、服刑人员21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分阶段整改)。截至2025年9月,县人社局已追回违规发放58人待遇25.88万元。

  4.关于“违规向8名丧失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人员发放抚恤金3.6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县人社局已将多发的抚恤金3.66万元全额追回。

  5.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未按差异性浮动政策提档收费”的问题,已整改(持续整改)。2025年5月,县人社局已向14家参保单位下发了《关于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2025年8月,14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6.关于“违规发放失业保险金12.65万元,涉及9名重新就业人员”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持续整改)。截至2025年9月8日,县人社局已追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5.32万元。

  7.关于“冒用死亡人员身份就诊骗取医保待遇2万元,

  涉及城乡居民参保对象122人、职工医保参保对象3人”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7月,县医保局已将违规报销的2万元全部追回。

  8.关于“冒用服刑人员身份就诊骗取医保待遇0.13万元,涉及人员17人”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2025年7月4日,县医保局已将违规报销的0.13万元全部追回。

  9.关于“有25人2023至2024年应享未享医疗救助待遇10.3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县医保局进一步核实后,已于2025年7月2日将上述对象应享未享医疗救助待遇予以拨付到位。

  10.关于“有75人在县内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县医保局进一步加大了参保数据比对和医保政策宣传,尽量减少或杜绝重复参保问题发生。

  (四)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增加工程量变更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已整改(立行立改)。县公路建养中心已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办理,确保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2.关于“S313项目审减监理服务费2.14万元、审减交工检测费13.98万元、审减工程结算款138.65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2025年9月11日,县公路建养中心已将多付监理服务费2.14万元、多付交工检测费10.98万元上缴县财政(立行立改);审减工程结算款138.65万元将上缴县财政(分阶段整改)。

  (五)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等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完善了预算编制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管理业务的综合性与专业性,强化整改规划,提高审计成效转化。

  1.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支出保障”的意见,已采纳。一是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民生、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按照以事定钱原则分配资金。二是强化项目库管理。项目支出实行“清单优先制”,细化到单位到项目,严控非必要支出。三是规范预算编制文件。坚持“先定政策、后定资金”原则,确保标准科学合理。

  2.关于“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已采纳。一是严格预算执行原则,严把编制与执行审核关。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建立“分配—使用—绩效”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制定财政出借资金回收计划,全力回收出借资金。

  3.关于“严堵基金流失漏洞,保障基金安全”的意见,已采纳。一是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加大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持续推进经办服务事项下沉,为参保群众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二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与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的常态化数据共享,建立死亡人员信息核对机制,从源头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强力推进基金集中整治和稽核检查全覆盖,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二、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整改情况看,整改工作有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整改认知与重视程度不够。审计是一项全面、系统监督工作,部分被审计单位及主管部门没有联动推进;有的单位整改意识淡薄,未充分研究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压实不牢,问题整改效率不高。

  2.同类问题屡审屡犯难破解。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主要是部分单位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3.整改管理与监督有待加强。审计整改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充分,跟踪督查、现场核查和问责追责力度不够,从源头上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机制的举措不多。

  三、落实审议意见及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安排

  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将从三个方面认真抓落实。一是分类施策推动整改。经县编委批准,新设立了审计执行股,今后将强化整改监督;在审计报告中进一步细化整改类型,明确整改时限,精准提出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对审计整改定期“回头看”,实行动态销号管理。二是强化监督提升效能。持续完善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监督、两办督查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三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积极探索以点带面促整改,相关单位正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审计专报的批示指示。审计线索移送受理成案率提高,有助于审计问题真改实改。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坚持“销存量,减增量”,积极推进审计整改。

  1.提高质量促进整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水平,使整改更精准,并深入剖析问题形成原因,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按期销号。

  2.完善机制推进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屡审屡犯等问题,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多维度高效推动整改,形成叠加效应,推动重大问题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