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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2021-09-23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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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材料

 

关于平江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提请2021年7月26日平江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

 

县审计局局长  吴向前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审计局实施审计项目49个,完成县委书记办公会议交办事项1起,完成县纪监委委托办理事项2起。查处违规金额7669万元,追缴违规资金1261万元,审减投资金额21874万元。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72篇、工作信息52篇,公示审计结果3个,督促整改问题209个,向纪监委移送问题线索7起,向住建、税务移送案件2起,被采纳审计建议116条,出色地完成了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对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对平江县延伸审计的对接、协调、服务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人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汪涛书记、伟雄县长、耀辉主任的充分肯定。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大依法监督下,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强化管理,严格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是狠抓收入逆势增长创新高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宏观经济增速低迷的环境下,我县财政收入依然保持较高增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同比增加3.3亿元,增长18.47%。

二是压减支出扎紧笼子动真格。根据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县政府出台“十个一律”规定,按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江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调减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39.95万元。

三是改善民生优化结构强保障。坚持把改善民生和强化保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科学统筹、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全力兜底“三保”底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36%;教育支出135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95%;卫生健康支出90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55%;农林水支出146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75%。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491万元,为年初预算182768万元的109.7%,同比增加33261万元,增长18.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427万元,为年初预算463544.91万元的169.01%,同比增加60688万元,增长8.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7569万元,为年初预算109450万元的171.37%,同比减少9777万元,下降4.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6741万元,为年初预算63120.22万元的375.06%,同比增加77305万元,增长48.4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71万元,为年初预算366万元的101.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36万元,为年初预算456万元的95.6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8206万元,为年初预算173884.85万元的102.4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3883万元,为年初预算167583.29万元的97.79%。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政府性债务余额179.26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66.5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7.12%;隐性债务105.38亿元,占债务总额的58.79%;关注类债务7.3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4.09%。债务率为197.15%,风险等级档次为“风险提示地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将以前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00万元

2019年11月30日,平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将2016年度3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编制调入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收益,2020年9月,并进行相应调账处理。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按规定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69779.79万元

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财政专户资金年初结余70638.02万元,本年收入5197.59万元,本年支出6055.82万元,至12月末累计结余69779.79万元未做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3、未按照存量隐性债务分年偿还计划实现偿还任务19841万元

2020年度,按照《湖南省2018至2027年存量隐性债务分年偿还任务表》,平江县需偿还存量隐性债务33756万元,而实际偿还隐性债务13915万元,少偿还19841万元。

4、违规出借财政资金99259.12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县财政共违规出借财政资金99259.12万元,其中:(1)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出借资金余额63855.19万元;(2)平江县国库出借给部门单位资金共计31笔33168.93万元;(3)平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出借财政资金余额2235万元。

5、教育局下属218家完全小学和19家公办幼儿园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教育局下属218家完全小学和19家公办幼儿园,按照《平江县教育系统小学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分校核算暂行办法(试行稿)》(平教通〔2012〕105号)文件规定,教育局下属各学区通过集中支付系统以实拨资金到完全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实有银行账户,完全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以转账和取现方式办理资金收付业务。2020年初余额4827.21万元,本年收入35965.01万元、本年支出31542.28万元,结余9249.94万元。其中:完全小学年初余额4439.22万元,本年收入32379.44万元,本年支出28214.23万元,结余8604.43万元;公办幼儿园年初余额387.99万元,本年收入3585.57万元,本年支出3328.05万元,结余645.51万元。

6、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22379.79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应收未收存量资金22379.79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单笔指标剩余额度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共15笔1.07万元;2019年12月31日以前上级转移支付和县本级安排的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共37笔10594.85万元;2020年县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共653笔22749.31万元,应收回50%计11374.66万元;2020年县本级安排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共40笔818.42万元,应收回50%计409.21万元。

7、未及时确认部门单位待查款196.91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未及时确认部门单位待查款82笔196.91万元。

8、两年以上代管资金挂账未清理16845.95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和专项资金专户两年以上指标结转结余共计16845.95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1581.91万元,年中预算追加7656.73万元,年中预算调减82.86万元,合计预算支出年度计划数9155.78万元。实际执行8373.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46%。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16.92万元

2020年,县人社局在“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保配套结余资金中列支行政运行经费15.79万元,在培训事业人员工作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1.13万元。

2)违规收取工作经费88.74万元

2020年,县人社局开具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款收据收取宣传部、医保局等单位招考费用51.74万元、蒙华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征地拆迁事务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费10万元、抽水蓄能办工作经费7万元,共计88.74万元。

(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初支出预算3890.79万元,年中预算追加8602万元,合计预算支出年度计划数12492.79万元。实际执行12275.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26%。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优抚资金346.04万元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优抚资金中拨付光荣院及陵园经费235万元,列支光荣院人员经费30万元、服务站制度牌及安装工程款57.53万元、网络监控设备安装款18.78万元、其他费用4.73万元。共计挤占、挪用优抚资金346.04万元。

2)超标准报销门诊医疗补助52.79万元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医疗救助中支付伤残军人99人门诊医疗补助63.17万元,其中超标准报销99人门诊医疗补助52.79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一)县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湖南省财政厅分两批下达平江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13400万元,县财政局预算安排拨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13400万元。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截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47万元

2020年5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用于支付防疫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防护费30.27万元。经审计,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0年9月实际支付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防疫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防护费16.8万元,截留13.47万元,于12月用于支付本单位疫情期间租车费0.39万元、疫情劳务费2.96万元,至2021年3月10日审计之时仍结存10.12万元(5月26日已整改)。

2)滞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5.47万元

①县农业农村局滞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11万元。2020年9月,县财政局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拨付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发展资金300万元,至2021年3月9日审计时止,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平江县2020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方案”,已拨付使用294.89万元,结存油菜种植面积三方机构核查经费5.11万元未拨付使用(5月11日已整改)。

②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滞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5.19万元。2020年9至10月,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收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504.91万元,已拨付使用389.72万元,资金结存115.19万元未拨付使用。

③上塔市镇人民政府滞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18万元。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上塔市镇人民政府收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农机服务中心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95.91万元,已拨付使用80.73万元,至2021年3月16日审计时止,生猪通道检查站建设资金15.18元未拨付使用(5月17日已整改)。

2019至2020年度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生均公用经费收支情况

1)普通高中:2019至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收入共计2696.8万元,拨付到各高中校2696.8万元,收支持平。

2)义务教育:2019至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收入共计19311万元,拨付到各学校19311万元,收支持平。

3)学前教育:2019至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收入共计1682万元,拨付到各学校1682万元,收支持平。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集中、调剂生均公用经费3078.23万元

①2019至2020年,教育局在中小学学校生均经费中集中、调剂3051.2万元。

②2019至2020年,教育局在高中学校生均经费中集中、调剂教师培训费27.03万元。

2)截留生均公用经费107.93万元

①2019至2020年,县教育局二级机构平江县教育技术中心从集中、调剂的生均公用经费(仪电经费)中按6%的比例提取运杂费92.77万元,支出87.4万元,结余5.37万元。

②县教育局在集中、调剂的生均公用经费(音体美器材经费)中列支运输和劳务费15.16万元。

(3)挤占挪用生均公用经费258.87万元

①2019至2020年,通过审查在县教育局核算中心核算的安定中学、爽口中学等37所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指标支出明细使用情况,发现挤占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发放代课老师工资135.51万元。

②2019至2020年,平江县第三中学、平江县三阳中学等9所学校挤占学生人均公用经费123.36万元,其中:用于发放代课老师工资66.03万元、付住房押金退款0.99万元、节日补助14.3万元、献血补助2.08万元、疫情防控补助0.95万元、劳务派遣公司幼师和保育员工资39.01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财源建设更重视,大招商大服务。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提高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努力营造良好的尊商亲商安商重商环境,提高对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筑巢引凤。

(二)预算编制更具体,到单位到项目。加强对四本预算编制的审核把关,四本预算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好衔接,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预算编制具体到部门单位、收入到目、支出到项。加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力度。

(三)资金代管更规范,须严控须厘清。加强对本级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代管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对本级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结转结余性质的资金,要严格控制,不得随意列支,做到无预算不列支。

(四)债务管控更严格,防反弹防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部门单位隐性债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偿债计划化解隐性债务。同时也要加强对财政出借资金的管理,该收回的收回,该列支的列支。

(五)审计整改更彻底,下决心下真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未计入个人账户问题,结存余额大,时间跨度长,涉及单位多。要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和考核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平江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将依法向社会公告。下一步,平江县审计局将按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