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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局 2017-06-0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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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

 

平江县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618日至2016116日,对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位于汨罗江二级支流芦洞河上,工程范围内河段,左岸为沿江村级公路,部分岸坡已进行护砌,较为稳定,但部分堤段未护砌段岸坡,破面不平整、杂草丛生;右岸堤防堤身单薄低矮,部分堤坡较陡,大部分堤坡未进行护砌,遭洪水冲刷严重,局部坡脚被掏空;岸坡自稳能力较差,抗冲刷能力较弱。为了提高项目区防洪能力,工程建设非常必要。

20139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文件《关于转发下达四水治理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农20131220号)下达了实施计划:平江县汨罗江开发区保护圈堤防、福寿山镇清水河堤防工程投资18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00万元(其中清水河堤防工程200万元)、省市县投资900万元。2014310日,岳阳市水务局文件《关于平江县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岳市水许20149号)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立项批复,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00万元(中央投资200万元、其余地方配套)。

2014515,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湖南屈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金额为2023833.71元。勘测设计单位为岳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岳阳天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业主为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工程财务由平江县福寿山镇财政所财务人员负责核算。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5月,完工日期为20151月。

至审计日止,工程已落实到位的项目资金为1726986.61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615586.61元,自筹资金111400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119621.8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988221.80元,待摊投资1314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各项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该项目的实施结合了福寿山镇芦溪村“最美乡村”的建设,提高了项目区防洪能力,确保了两岸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结算书多报工程造价31261.46

平江县福寿山镇清水河(芦洞河段)堤防工程施工单位湖南屈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送的工程结算价为2019483.26元,工程项目结算中,土方开挖、回填,挡土墙,草皮护理等项目多计工程造价31261.46,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1988221.8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已按审计审定的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