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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号公报

来源:县人大网站 2016-12-1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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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25号(总第226号)                      2016年8月15日


目    录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2)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3)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3)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4)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6)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6)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8月9日在县城举行了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5年财政决算批复情况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示范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并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决定任命张一翔、何洪武为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吴山、易赟的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李炎平为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免去其平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决定免去胡密根的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蒙珍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黎耀辉,副主任朱慕斌、李员明、何蒙珍、刘裕凡、李泓和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黄伟雄、副县长李镇江,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福寿山镇、岑川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钟劲松、陈秋安;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5年财政决算批复情况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平江县2015年财政决算;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示范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人事任免;

九、其他事项。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县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8月9日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余雄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江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丁四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江县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平江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8月9日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平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诚信守法、市场规则意识以及契约精神的宣传教育。深化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四、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6年8月9日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一翔为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洪武为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炎平为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免去其平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决定免去:

吴山的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易赟的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胡密根的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主  任:黎耀辉

副主任:朱慕斌   李员明    何蒙珍   刘裕凡    李  泓(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甘志坚    李炎平    李俊杰     李辉辉(女)李楠基

杨  野    吴松江    张旦根     张够新      陈  军

陈妙春    易完桃    罗移东     周长江      袁幼芳

徐建红    凌  威    凌对明     黄  军      黄方林

彭岳平    彭富强    喻毅超     缪  平

请假:李向阳(女)黄国平      赖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