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平江县公安局委托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以劳务派遣方式在平江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60人,其中交警30人(勤务/执法类男性26人、文职和窗口类女性4人),巡特警30人(勤务/执法类男性30人)。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平江县。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①交警辅警:身高男性165厘米、女性155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职辅警大专文化程度以上),有C1以上驾驶证,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准驾车型为A2证以上或计算机一级证书以上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②巡特警辅警:身高男性175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并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4、①交警辅警:男性年龄20-40周岁(1982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10日出生),有驾驶专业特长的男性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20-35周岁(1987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10日出生)。②巡特警辅警:年龄18-35周岁(1987年1月10日至2004年1月10日出生)。
5、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没有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6、本人无身心疾病,无生理缺陷,无纹身。
7、服从分配。
四、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县城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咨询电话15074091788(李队长)。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一寸相片2张、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报名人员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聘用时资格终审;
(四)资格初审、复审:由县公安局、报名人员户籍地派出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对符合条件者,由县金盾保安公司通知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由金盾保安公司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1000米(女性800米),以《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为参照,本次中长跑测试放宽至5分30秒达标。
2、笔试。根据岗位性质,确定笔试内容,卷面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身体状况目测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应聘人员体能测试达标后均须参加笔试与面试(不达标则被淘汰),有一项考试不参加视为自动弃权,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并对照招聘计划,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辅警办配合金盾保安公司组织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增加毒品毛发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二)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涉黄涉赌涉毒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固定工作的人员;
7、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人员;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与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平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反映,按规定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试用期及合同签订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十、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辅警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个人部分需在本人工资中扣除代缴)。
十一、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体能测试结果、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通过平江县金盾保安公司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该公司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测量体温(小于37.3℃)、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6、未尽事宜,由平江县公安局警辅办负责解释。
平江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