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江县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平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平江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共同委托平江县力源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应急消防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现平江县森林消防大队的实际情况,拟招收应急消防救援队队员10名(其中含应急消防救援队员9名、消防车专职B证驾驶员1名)。
招聘岗位主要职责为:担负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抢险综合应急救援等任务。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退役军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优先录用。
(五)招聘对象仅限男性,且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
三、招聘要求及待遇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
招聘人数:9人
年龄:20周岁至35岁之间。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符合标准身体的±1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 消防车驾驶员
招聘人数:1人。
年龄:35周岁以下。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符合标准身体的±1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必备条件:必须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三)薪酬待遇
1、正式受聘的队员享受待遇人均4200元/月(含基础工资、全年绩效考核工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等)。
2、为队员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大病和生育保险。
3、被服由用人单位按标准统一配发。
4、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5、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2个月试用期不享受休息)
6、队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有驾驶证或其它技术资格证的请携带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05月20日。
报名地点:平江县力源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平江县开发区沿江大道48号,开发区老交警队后门,可高德导航)。
咨询电话:0730-6291268(办公室);15074000212(黄);13874008567(李经理)。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前往平江县力源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地点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体能、笔试、面试、政审、公示、体检等。
3、成绩构成
拟定时间为2021年05月份月底。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20%)。
4、体能考核
(1)灭火救援战斗员考核内容为5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三项评分标准按照年龄段划分。
灭火救援战斗员体能考试成绩=5000米跑步成绩×50%+双杠臂屈伸×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消防车驾驶员考核内容为路面驾驶环跑道一圈和倒桩2个岗位技能科目、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两个项目按照年龄段划分。
消防车驾驶员体能考试成绩=岗位技能考核成绩×50%+双杠臂屈伸×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岗位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优秀(50分)、良好(40分)、合格(30分)、差(0分)。
(3)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5、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森林消防灭火知识、防汛抢险、综合应急救援等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灭火员、驾驶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6、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应聘人员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7、政审
合格人员需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
8、通知
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拟招录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好通信畅通。
9、体检
用人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聘用
(一)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平江县力源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为用人单位,依法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平江县森林消防大队为用工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用工管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为期2个月(试用期)封闭式集训。试用期间每月只发放岗位工资2000元,用工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平江县力源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已聘人员不服从平江县森林消防大队管理的,一律退回用人单位。
(四)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平江县力源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