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涉农项目资金领域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巡视整改,根据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三湘护农”工作方案,在镇纪委指导下,就深入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
配合单位:镇财政所、镇纪委、乡村振兴办、林业站
二、整治对象
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相关市场主体,农民
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重点内容
重点是拥有涉农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使用、拨付、监管权限的领导和办室负责人对特定关系人所办所在涉农企业的下列行为和问题:
1.涉农项目资金在申报、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内外勾结、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2.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3.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中违反规定程序、打招呼、优亲厚友等问题。
4.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5.涉农项目资金具体包括:
(1)涉农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项目资金。
(2)安排至乡镇和企业的涉农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项目资金,包括按因素法和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资金。
6.所办所在涉农企业是指:
(1)特定关系人注册或参股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2)特定关系人担任负责人的合作社;
(3)特定关系人所办的家庭农场;
(4)特定关系人受聘担任高级职务的私营企业。高级职务一般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完成)
镇农业农村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聚焦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目的要求、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机制、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时间安排等。按照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迅速做好所有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员、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摸底统计阶段(2024年4月底完成)
全面梳理、统计近五年所有涉农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项目资金明细及其分配和使用情况。必要时联合镇纪委、镇财政所以“解剖麻雀”方式开展定点情况摸排,摸排工作实行审计前置,将选取点位的单位情况及其获取财政项目资金情况查清摸透,以此倒推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和使用监管情况。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底完成)
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与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相应职务职级干部对照要求,认真填写“两表一书”,即:本人及亲属涉农企业有关情况报告表、违规申报获取涉农项目资金问题自查报告表、承诺书。“两表一书”一式两份,由相应干部本人亲自填写密封后报镇“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 作小组,镇“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留存一份,并报镇纪委备案一份。镇“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织对近五年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检视,结合干部主动报告问题,组织相关责任线办和责任人切实抓好纠治。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报镇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重点抽查阶段(2024年10月底完成)
在镇纪委指导下,根据前期摸底统计表和自查报告表,精准定位干部及其亲友所办所在涉农企业和企业获取涉农项目资金情况,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具 体情况,认真发现和核实涉农项目审批分配突出问题,及时汇总和上报项目资金核查情况和问题清单。
(五)边查边治阶段(2024年4月-11月)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一体推进,及时向镇纪委移送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方面责任和腐败问题线索,立查立改推动体制机制完善。
(六)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2月底完成)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举一反三,提出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