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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旧小区电梯增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平建发[2023]109号)

来源:县住建局 2023-12-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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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发〔2023〕109号

关于老旧小区电梯增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县电梯加装三年行动方案已圆满完成。根据省、市相关会议通知,经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从2024年元月1日起取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政府补贴。

  参照岳阳市的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时限要求,取消政府补贴,仍然鼓励电梯增设。即: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行政审批股(政务中心309窗口)进行受理确认的老旧小区电梯,并在2024年10月30日之前取得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仍可享受政府8万元每台的补贴;从2024年1月1日之后受理和建设的老旧小区电梯加装不再执行补贴政策。并同步修改《平江城镇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2〕8号)文件中补贴条款。

  特此通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