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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及2022年 民政工作计划

来源:县民政局 2022-04-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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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及2022年民政工作计划

平江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2日)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民政系统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创新体制机制,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有力推进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重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一是加强政治建设,铸就忠诚为民团队。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委政府权威,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做好政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年度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武装,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树立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管控,在县以上媒体发稿150余篇,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传递民政大爱情怀。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全面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年共举办读书班4期、集中学习会议7次。精心部署开展庆祝七一、帮联碧潭社区文明创建、赴向钧烈士故居考察学习等党员活动,让全体党员在活动中增强党员身份意识。三是精心培育监管,锻造激情干事队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坚持“五个看重”“两个倾斜”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年通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考察任命,提拔、调整干部13人,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舞台,极大地激发了工作热情。按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基政、婚登、养老、儿童福利等业务定期分线组织政策业务培训,委派30余名干部参加市级以上对口业务培训,让干部在培训中进步成长。

(二)突出民生保障。一是提标。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575元/月、38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006元/年、8976元/年,集中供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8406元/年、11376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提高到70元/人/月。二是提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行动,精准核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24973条、14500人;农村低保26252人,全年新增1395人、取消1449人;城市低保4835人,全年新增108人、取消547人;特困供养对象7758人,全年新增310人、核减51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新增106人、取消52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精准救助目标,5万余名对象得到及时关爱。三是提效。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成功推行全省唯一“民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与财政‘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无缝对接”试点工作,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配套额度,保障社会救助资金供给,推行社会救助资金月发放制度,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救助补贴资金2亿余元。

(三)强化社会治理。一是抓自治。指导督促全县497个村、53个居委会年初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今年我县被省民政厅评为湖南省优秀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二是抓德治。指导督促全县各村居全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00%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梅仙镇三里村《村规民约》获评全国乡风文明典型案例、全省第二届“十佳”优秀村规民约,并在新湖南频道、“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推介。三是抓法治。坚持依法治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变更登记、注销、名称核准工作,认真组织社会组织线上线下年检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平江县公益慈善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19个公益慈善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共整改问题15个,切实加强了全县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大爱平江”扶贫助困协会(基金会)获评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四)提升社会服务。一是加快“一老一小”发展。印发《平江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破解养老规划、用地、资金、设施建设、人才队伍等重大问题20余项;启动全县农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养老工作短板;顺利完成向家中心敬老院(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25家乡镇(街道)示范养老服务中心(市级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建设,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改扩建敬老院5所、光荣院3所,在2019、2020年连续两年获奖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真抓实干”奖。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完善保障政策,健全县乡村三级救助保护网络。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向56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593.8万元,引导多家社会组织深入农村学校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全力保障全县特殊儿童健康成长。二是深化“一红一白”改革。推进“治陋习、树新风”行动,引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成立文明劝导队,各村(居)成立红白理事会,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坚持“5+2”婚登无休服务,认真开展各类婚姻登记、咨询工作,妥善处理离婚“冷静期”相关业务,办结合格率达100%;实行婚姻登记数字和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制度,争取县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处理,得到省厅肯定和表扬。巩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成果,出台《平江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平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全方位推进殡葬改革;将惠民殡葬标准提高到1300元/具,累计减免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220余万元,奖补节地生态安葬21.3万元;完成长寿殡仪馆主体建设,计划年底投用。三是稳定“一票一流”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福利彩票事业转型发展,加强福彩宣传,实施站点强基工程,落实“千站帮扶”要求,实现福彩站点乡镇(街道)全覆盖目标,截至目前,全县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3059万元,排岳阳市县区行列第1位。全力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通过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累计高效救助救治流浪乞讨人员510余人次;与怀德社会工作所签订“社工+流浪救助合作”协议,推动流浪救助工作创新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政事业经费短缺。一方面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较少,影响民政具体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是社会救助需求量的基数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 。

(二)民政基础设施不足。我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仍然较大,救助事务站、敬老院、社区互助养老机构等民政设施中一部分因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导致设施简陋、运转艰难。救助事务站、老年养护院、部分乡镇敬老院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亟需尽快启动。

(三)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一是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暂未建立,精准救助和家庭经济核对系统需加快完善,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掌上办是形势所趋;二是民政业务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智慧殡葬、捐赠帮扶信息共享、数字民政等方面有待加快推进。

(四)民政队伍力量薄弱。县民政局多年来未招录年轻干部,机关干部职工平均年龄偏大。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很多存在兼职现象,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村级民生协理员、敬老院护理员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为加快“一城四区”建设不断贡献民政力量。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完善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水平。

(二)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启动板江、上塔市、石牛寨三所中心敬老院新建工程,改扩建敬老院3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300张以上,不断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扶持建设一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加大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供给。稳步推进农村养老公益性岗位设置,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三)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全面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和评估体系,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做强福利慈善工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国家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儿童福利服务标准化工作,统筹抓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拓展福利彩票宣传渠道,推进投注站经营模式转型,实现全县投注站100%规范化建设目标,力争2022年全县福彩销量达到3200万元。完善慈善发展机制,规范慈善组织监管,创新开展慈善募捐,壮大慈善事业规模。积极培育慈善主体,加强牵线搭桥,大力培育慈善机构,推进慈善组织、爱心企业聚焦乡村振兴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发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的培训、激励和监管,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社工人才培育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强化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的指导和监管,充分发挥社工站建设项目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功能和作用。

(七)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持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完成婚姻登记数字化处理专项工作;推进乡镇(街道)路、街、巷设标和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殡仪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人本化建设,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全县遗体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

(八)推进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儿童福利等工作水平,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扶持3个联系村全面发展。

(九)加快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启动“民政三院”二期“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升级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联网”系统。按照三级站标准,新建平江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完成县救助事务站整体搬迁。

(十)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提早谋划对接,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在往年的基础上力争全年向上争资达2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