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市民宗局、县民宗局、《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快从实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全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乡民族宗教领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全乡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防线。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三墩乡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冲(党委委员)
副组长:江 婷(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伍旭光(副乡长)
成 员:凌 芝、张耀家、朱景湘、顾青松、余鑫玉
领导小组下设统一战线办公室,余鑫玉为办公室主任。
乡成立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余鑫玉、郑敏智、翁韬为成员,负责专项宗教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三、督导内容
1、各村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场所码申请、张贴到位,严格落实“一门一码”“逢进必扫”要求,严格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管理措施。
3、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及 防疫物资配备情况。
4、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健康情况的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并对流动宗教教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登记备案到位。
5、疫苗接种做到宗教教职人员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 理人员应接尽接。
6、宗教领域是否停止举行法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防控措施压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可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的需要,适时采取“两个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的防控措施,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消除疫情隐患。
2、细化防控举措。各村要坚持关口前移,主动排查管控,及时研判风险,毫不松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停止举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督促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按要求配合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根据防疫防控需要及时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和补种加强针工作,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市、县。
3、加强值班值守。各村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上报相关防控信息。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动态要第一时间向乡民宗办报告。
4、强化督导检查。乡民宗办将成立督导组,赴各村督查各地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并通报相关情况。对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不力、失责失职的,严肃追责问责,此项工作将纳入民宗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5、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各村要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指导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