浯口镇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生产安全事故与非安全生产事故“两手防”,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火灾事故预防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的特点规律,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织密织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打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向好。
二、整治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居民住宅小区、沿街门店、生产加工作坊、小洗浴小旅馆等小经营场所、商住”多合一”场所、仓储场所(快递、物流)以及使用燃煤燃气取暖做饭的幼儿园、出租房、建筑工地民工宿舍、光荣院、敬老院及其他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和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多发场所。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推进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
安全办是辖区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按规定组建好专职消防队。清查辖区整治范围内”小火亡人”多发场所,负责整治对象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和宣传发动。
党政办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做好科学应对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城建办负责督促行业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集整治工作。将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条件纳入自建商住房的审批管理内容,依法严格审查、验收,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合理控制新建商住房、居民住宅楼的底部商用层高,从源头上杜绝底商搭建夹层违规住人问题。
民政、文旅广体、卫健办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企业做好集中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知识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派出所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督促、指导开展消防检查,查处相关消防违法行为。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各燃气站、点负责在销售燃气和配送时检查用户是否存在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如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不予销售和配送,实行谁销售谁配送谁负责,执行事故责任倒查制。
各村部、社区制定责任包干制度,村干部责任分片到人,全覆盖进行预防火灾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敲门行动。,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家庭,要建立台账,组织党员、志愿者定期上门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普及预防火灾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充分运用微信群、宣传车、村村响等宣传手段,每日进行宣传广播。
(二)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1月21日-3月25日)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逐户、逐点检查,列出整治重点单位(用户),建立台账,落实定人定责和对口管理措施,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线路老化、空间密闭、出口不畅等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沿街门店违规住人、不安全取暖、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确保隐患治理全方位、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村部、各行业辖管企业,落实到岗到人。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采取针对性、有效性措施,扎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要迅速开展节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和巡查频次,切实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鳏寡孤独老人和返乡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提示提醒群众在使用炭火(包括环保炭、机制炭)取暖和熏制腊制品过程中做好防火与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派出所要积极开展对“三合一”门店、小网吧、小歌厅、小足浴、小旅馆等场所和老旧居民小区排查检查工作,淘汰不安全和老化用电、用气取暖器具。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的镇直部门、村(居)、企业进行通报、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小火亡人”或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亡人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浯口镇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责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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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主要内容 |
责任人 |
安全办 |
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按规定组建好专职消防队。清查辖区整治范围内”小火亡人”多发场所,负责整治对象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和宣传发动。 |
喻霄伟 |
党政办 |
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做好科学应对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
程昂 |
城建办 |
督促行业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集整治工作。将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条件纳入自建商住房的审批管理内容,依法严格审查、验收,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合理控制新建商住房、居民住宅楼的底部商用层高,从源头上杜绝底商搭建夹层违规住人问题。 |
向李雄 |
民政 文旅广体 卫健办 |
指导和督促本行业、企业做好集中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知识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
贺湘平 |
派出所 |
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督促、指导开展消防检查,查处相关消防违法行为。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
刘登科 |
燃气站、点 |
负责在销售燃气和配送时检查用户是否存在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如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不予销售和配送,实行谁销售谁配送谁负责,执行事故责任倒查制。 |
刘献章 |
村部、社区 |
制定责任包干制度,村干部责任分片到人,全覆盖进行预防火灾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敲门行动。,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家庭,要建立台账,组织党员、志愿者定期上门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
支部书记 联村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