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向家镇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四个一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减少存量、杜绝增量、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目标,坚决制止违规乱建庙宇行为,进一步规范宗教领域管理,确保全镇宗教工作水平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宗教工作无小事,是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清当前宗教工作形势,强化政治责任,确保政治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控舆情,增强敏锐性,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市、县领导对宗教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物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39号)文件精神,以及自然资源、林业、文化、水务、环保、安全等方面相关政策和法规,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 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 理原则,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我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精准施策。以宗教领域为重点,对历史上有影响、文化传承深厚、宗教界人士认可、信众较多的庙宇,加强政策引导,依法规范管理。辖区内所有庙宇要建立管理台账, 主殿50个平方以上的报县民宗局登记备案,主殿50个平方以下的分类编号管理。对2016年1月1日以后违规新建庙宇,建立“一庙一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过程中应拆除的庙宇严格按照《平江县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江县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平禁违法〔2020〕2号)和《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2020〕41号)文件精神执行,确保整治到位。
(四)坚持积极稳妥。既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挥不畏艰难、敢于担当、敢打攻坚战、能啃硬骨头的斗争精神,在抓整改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又要充分考虑群众情绪、群众意愿,防止简单粗暴、急躁冒进,人为激化矛盾,引发重大舆情,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关停一批。对2008年1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未批先建,且空间布局不合理的场所予以关停。
(二)合并一批。对管辖间距较小的土地庙进行合并,原则上在现有场所数量的基础上减少一半。
(三)改用一批。对合并和调整的民间信仰场所 转为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等。
(四)拆除一批。对2016 年1月1日以后违规建设且无香火的庙宇(包括闲置的土地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予以拆除,重点拆除2018年2月1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实施以后,无历史记忆、无文化传承、无任何审批手续的违规新建庙宇。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从政治着眼,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宗教领域相关问题的潜在危害,明确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详细计划,切实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要周密部署,确保实效。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会议、广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宗教法规,为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氛围。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座谈、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检査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三)要掌握政策,注意方法。要严格按照宗教政策依法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切忌简单粗暴,伤害信教群众感情。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督促其认真查找本宗教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