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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三墩乡 2019-01-1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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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1月4号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乡安委会究同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毛外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余团秋、纪委书记余龙伟、党委委员吴琳任副组长,安全办、住建办、综治办、司法所、城建办、国土所、派出所、交警七中队、工商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办主任徐喜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大检查时间

从2019年1月11日至2月3日。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的主要内容

突出岁末年关重点,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打非清剿”隐患排查为重点,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行动。

(一)道路交通安全:对“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完善车辆源头管理措施,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线设置情况的检查。全面治理道路交通隐患。重点排查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接送学生等“三类”车辆,组织开展“查违、打非”和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行动。重点管控客运和危险品运输,把牢上路关、动态监控关和路面检查关,对客运车辆开展联合突击清查,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                    (负责领导:余龙伟,牵头单位:乡交通办;参与单位:交警七中队、三瑚工班。)

(二)非煤矿山:要深入开展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尾矿库运行等专项整治,全面杜绝露天矿山的“一面墙”开采,彻底整治一证多井、无证多采、非法挂靠、超深越界、以探代采等问题;扎实开展尾矿库防泄漏溃坝专项整治,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负责领导 :吴琳,牵头单位:安全办;参与单位:国土所。)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是否按要求配置机构、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现场管理和巡查是否落实到位。重点管控半停产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企业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使用环节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快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重大隐患整治,我乡主要是加油站、液化气站。

(牵头单位:安全办;参与单位:综治办。负责领导 :吴琳)

(四)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重点排查在建工程是否按照《建筑法》的要求组织施工;对所有在建工地和项目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和违规借用资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地质灾害点动态情况。

(负责领导 :彭娜,牵头单位:城建办;参与单位:国土所、住建办。)

(五)消防:重点排查和管控医院、宾馆、商场、KTV等公共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负责领导 :李冲,牵头单位:派出所;参与单位:综治办。)

(六)水库、山塘、非洲猪瘟防控、农电:重点排查水库、山塘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管控病险水库,重点检查水库安全隐患;养猪场排查管控;用电安全宣传、防控。

(负责领导 :翁猛军,牵头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参与单位:供电所;)

(七)职业病防治:重点排查高温作业场所、非煤矿山作业的职业安全。重点管控职业危害因素较重的用人单位日常职业卫生监管。重点整治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在岗和离岗的职业病健康检查。

(牵头单位:安全办;参与单位:卫生院;负责领导 :吴琳)

(八)烟花鞭炮:各单位、各村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清剿”排查整治,从严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排查属地非法生产、经营店铺,坚决长期取缔烟花鞭炮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行为。

(负责领导:吴琳,牵头单位:安全办;参与单位:派出所、工商所,)

(九)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严禁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布控森林防火管理。

(负责领导:毛幸君,牵头单位:林业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职,抓好落实。集中行动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指示精神、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带队检查督查,结合“企业责任主体落实年”活动,加强对所辖企业和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坚持严格执法。各村和各部门要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以村为主、领导带队、部门牵头的办法,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媒体在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要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曝光。

(四)强化督查检查。在集中行动期间,乡政府将对各村、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辖区或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暗访检查,督查、暗访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个人、部门、单位,根据《三墩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事前问责;对有非法生产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一起较大生产经营事故的企业,报县安委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予以关闭。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和各单位要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本村、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反馈。

 

 

三墩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