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有力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打造更加秀美的城乡环境,建设绿富双赢新三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实施“魅丽三市、生态三市”发展战略,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通过建立山长制,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建立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护林、护鸟、护兽、护绿“四护”工作,实现“乡村振兴、绿富双赢”的目标,使三市的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是金
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资源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森林培育保护与生态治理修复并重,促进生态环境水平总体提升。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实行政府主导、山长牵
头、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立足辖区实际,因地制
宜、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森
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推进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面积、蓄积双增长为目标。
(一)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镇、村二级共同管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全镇林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林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到2020年,全镇森林覆盖率从现在的50.86%提高到52%,森林蓄积量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林种结构得到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和增加,森林“两防”工作得到加强,森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碳汇储量等生态功能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和林业经济持续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年9月25日前,各村分别制定山长制实施方案,落实辖区内山长、副山长,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报镇山长制办公室。
(二)登记造册。2018年9月底前,各村要利用现有的
护林防火员、生态护林员、生态保洁员、志愿者等建立一支由五至六人组成的护林队伍,明确管理责任,管理区域四至界线等,交镇山长制办公室,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三)公开公示。2018年11月底前,公开公布乡、村两级山长、副山长和每个山头地块的护林人员,以及其管理职责、范围、面积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山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山长。镇级山长由镇长担任,主管林业负责人担任副山长,镇政府为山长责任单位;村级山长由村委会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副山长,并组建专门的护林队伍。
镇级山长制办公室设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业人员3-4人。
(二)分级建立山长联席会议制度。镇级山长联席会议
由本级山长、副山长以及镇纪委监察室、党政办、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派出所、水管站、环保站、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镇级山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调度山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山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村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山长会议制度。
(三)职责分工
1.镇级山长职责:抓好本镇、村(居)委会两级山长制的落实,建立好护林队伍,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好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经常性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2.山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调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
3.山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山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山长、副山长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山长制实施具体工作;指导下级山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涉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4.镇级山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为推动山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2)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各级山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全镇山长制工作。
(3)财政所:负责落实山长制工作经费,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所需各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4)镇国土资源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
(5)林业站:负责林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培育、质量精准提升、生态修复;组织监督执行全镇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办镇级山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6)派出所、刑侦大队:负责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7)水管站:组织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协助做好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8)环保站:负责林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协调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指导林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规范、监督木竹经营加工、林木种苗培育、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经营行为;查处市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各镇级山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山长制各项工作。
六、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确保资源存量
一是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坚持各级山长任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资源存量只增不减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全镇每年采伐指标控制在100立方米以下。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按照全县“十禁”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制定“禁伐”方案,划定“禁伐”区域。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镇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协助上级加快推进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
二是严格林地利用管理。坚持集约利用土地,依法加强对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监管,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
三是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确保每年完成森防“四率”指标。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加强松材线虫的防控宣传,开展枯死松树常年监测,强化松材市场管理,及时组织对枯死松树的综合除治,确保松林安全。
四是强化森林防火措施。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实行林区巡护全覆盖,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装备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充分发挥村组干部、护林员和广大群众的作用,对辖区内非法采挖野生植物,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对集贸市场、饭店、沿街沿路、人员密集地等有可能经营或交易野生动植物的场所进行全面大清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植物行为,切断野生动植物进入市场的渠道。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加大对辖区内受伤、迷途和患病的野生动物的救助。
六是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全民的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道德意识。将林业执法关口前移,组织开展各种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致力森林资源培育,确保量质齐升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
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积极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每年完成植被恢复面积300亩以上。
二是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积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结合生态修复,推进林相改造工程建设,以旅游景区、城镇、村庄周边、道路两边、河流两岸、大型水库周边为重点,采用“封育、补植、改造”等综合措施,改造现有林分、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的生态、经济和景观功能。
三是统筹城乡绿化。以城乡绿化三年行动为抓手,实施农村绿化工程,加强森林小镇、绿色村庄建设。强化规划、讲究特色,打造亮点,形成一路一景,一村一景,多树种搭配、多色彩结合的绿色格局。把三市打造成宜业宜游宜居乡镇。
(三)着力新兴业态,确保林业产出
继续巩固传统林业产业,力争在油茶、有机茶、生态林方面持续投入,使其扬优成势。努力着眼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碳汇林业、林下经济等新兴业态。充分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努力将其培养成我镇的支柱产业。深化林地林权体制改革,推动林地流转抵押,引导农民成立涉林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种养业。加强林业科技研究和推广,不断为广大林农推出新品种,提供实用的育苗、丰产栽培等技术支持,结合精准扶贫,千方百计增加林农收入,消除绿水青山掩映之下的贫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党委和政府是推行山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山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各级山长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山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和镇直部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山长制实施情况和山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立即整改;对辖区内出现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林木滥伐、盗伐案件的要坚决问责。
(三)完善机制,保障经费。落实山长制专项经费,镇、村级山长制专项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统筹谋划推进山长制,与林业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相关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要将推行山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山长制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山长制公示牌,公布山长姓名、管理范围、面积,标明山长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件:三市镇各村山长及责任主体名单
三市镇各村山长及责任主体名单
镇级总山长:徐莉 镇级副总山长:李乐辉
村名 |
山长 |
副山长 |
责任主体 |
居委会 |
钟火力 |
辜子恒 |
三眼桥居委会 |
三新村 |
欧阳孝清 |
艾有成 |
三新村村委会 |
联华村 |
余武装 |
周立志 |
联华村村委会 |
永太村 |
毛文达 |
张家忍 |
永太村村委会 |
大洞口村 |
余能文 |
叶兴才 |
大洞口村村委会 |
淡江村 |
徐兴国 |
唐武光 |
淡江村村委会 |
肥田村 |
曾罗得 |
余立新 |
肥田村村委会 |
永安村 |
王文清 |
李翠柏 |
永安村村委会 |
碛江村 |
余正生 |
黄森成 |
碛江村村委会 |
横槎村 |
余小春 |
黄如海 |
横槎村村委会 |
宦田村 |
艾想东 |
唐特兴 |
宦田村村委会 |
渡头村 |
刘幸福 |
钟新章 |
渡头村村委会 |
保丰岭村 |
周晚成 |
余听北 |
保丰岭村村委会 |
白雨村 |
余应祥 |
余朝林 |
白雨村村委会 |
寨上村 |
周辉煌 |
周济安 |
寨上村村委会 |
托田村 |
袁朴林 |
唐满平 |
托田村村委会 |
下坪村 |
欧阳纵兵 |
刘备根 |
下坪村村委会 |
低坪村 |
欧阳罗清 |
欧阳总良 |
低坪村村委会 |
天湖村 |
毛思泉 |
欧阳统良 |
天湖村村委会 |
爽口村 |
毛文章 |
周密林 |
爽口村村委会 |
高和村 |
孔拥军 |
刘晚兵 |
高和村村委会 |
下沙村 |
李均祥 |
毛守春 |
下沙村村委会 |
沙塅村 |
李德保 |
潘克昌 |
沙塅村村委会 |
中沙村 |
王志勇 |
向北山 |
中沙村村委会 |
官田村 |
林向前 |
王勃先 |
官田村村委会 |
三郊村 |
何亚春 |
刘玉根 |
三郊村村委会 |
新东安村 |
李长福 |
彭林阶 |
新东安村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