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
按照县委、县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优化建制村的设置,降低运行成本,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按照上级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镇要减少10个村,合并后全镇建制村26个,并村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启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路网水系、山脉走向、人文渊源、资源分布、人口基数、地域面积、地缘地形、群众意愿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并村改革方案。
2.依大靠强的原则。坚持以大并小、以强并弱、以富并穷,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全镇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村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经济实力弱、长期无集体收入来源的村原则上都要合并。
3.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并村改革,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建制村布局。参照城镇建设标准,加强规划设计和城镇管理,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4.整体合并的原则。按乡镇区划范围以村为单位成建制整体合并,不得将一个村拆开分块并入其他村。以村为单位成建制进行两村合一或多村合一。
5.依法推进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
三、实施步骤
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组织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会议、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群众充分认识并村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
2.清产核资。镇政府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乡镇保管。
3.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情况,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办公场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4.制订方案。一是组织力量,深入拟合并建制村召开村民会议,听取大家对预备实施方案的意见,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历史沿革、名人胜地、山脉水系、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原则上在撤并的村中选择,并保留历史老村名、文化特色村名、历史名人村名,尽可能做到大村并小村以大村命名、强村并弱村以强村命名,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也可以利用原村部、小学等场所翻新改造,避免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新村办公场地确定要经村民会议认可。四是合并村召开适当形式的村民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办法通过并村方案,并签字认可,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统票工作。
5.组织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乡镇统一收回。二是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由临时工作委员会负责并主持新村日常工作。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明确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坐班集中办公,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四、政策措施
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各新村可视情况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在换届选举前,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负责主持新村全面工作。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2.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合并后,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合并后村级人口、区域面积等因素分类进行核算确定。
3.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被合并建制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建制村统一管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财务账目。原村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纳入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结余的现金、存款用于新村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的村级债务。原则上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原范围分配不变。原村债权债务由镇锁定数额,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增加群众负担。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既得利益,又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从严问责。
4.保障群众利益不受影响。维护村民利益格局不变,合并后,村民的生产生活、财产权属、经济关系均保持不变,各类证件变更费用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合并的村“两委”牌匾、公章均由乡(镇)政府统一制作,不增加村级财政压力和群众负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并村改革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谭晓峰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彭小林任组长,湛勇军、余岱明、吴金田、吴青松、方拔、朱光希、华定兴任副组长,徐兴华、吴俐平、胡杰、陈海波、吴智慧、吴运辉、郑华忠、陈诚、林 俊、孔 炜、余应川、彭磊力、袁红波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陈海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确保并村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并村相关工作,并按镇领导小组要求,出台相关配套方案,确保并村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严明工作纪律。并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作保证。全镇所有干部职工要大力支持本人籍贯所在地的并村工作。对插手干扰并村工作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确保社会稳定。要求各相关村及时化解处理各类问题矛盾,做到随时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处理,特别是群众最为关注的资源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新村命名、村部选址等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要充分估计各种不稳定因素,分类研究,做好预案,沉着应对,尽可能减少信访量,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如出现严重影响并村改革工作事件,镇党委、政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