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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16-04-2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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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招领〔2016〕1

 

关于下达2016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工业园、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发〔2014〕2号)文件精神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现将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生态旅游、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推行全员招商引资,大力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代理招商、商会招商和“引老乡、建家乡”活动。发挥园区招商的承载平台作用,注重招引大企业、做长产业链、做大产业群。强化招商引资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进一步推进招商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

二、重点引资方向

重点加大对工业和旅游业的招商力度。积极引进以休闲食品为主、特色产品为补充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以现代火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及其配套产业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以云母绝缘材料、石膏装饰、粉末金属材料、合金材料、新型建材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以LED电子器件、电子信息元件为主的电子信息配套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开发平江山水资源的项目,做强做大旅游产业。积极参与长株潭产业配套,主动对接长株潭,融入长株潭,服务长株潭。

三、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内联到位资金5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承接一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其中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央企1家以上,投资过亿元项目15个以上,每家县直单位招商引资5000万元以上,每个乡镇招商引资1亿元以上。(分解目标见附表1、2)。

四、加大招商奖励力度

1、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且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排名第一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排名第二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给予8万元奖励,排名第三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全县评定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单位6名,并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对考核排前9位的乡镇、排前15位的县直单位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设立“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16名,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

2. 奖励中介人和项目落地单位的有功人员。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2000万元以上,且生产经营在本地年实缴税收在120万元以上、亩平税收达标的工业项目;凡引进年实缴税收县财政享有部分在100万元以上总部经济项目;凡引进投资实际完成在1亿元以上,且直接经营环节在本地年实缴税收50万元以上的现代旅游项目;凡引进投资实际完成在1000万以上,且生产经营在本地年实缴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落实部门联审、招商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后,对项目引进的中介人、项目落地单位的有功人员,分别按正式投产之后头五个完整自然年度企业经营生产环节实缴税额县财政享有部分的4%、1%奖励。

3.设立重大招商项目特别奖,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2号)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其中,引进项目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央企,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在5000万元以上且建安环节完成税收6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30万元;引进项目为固定资产实际完成在5000万元以上,且建安环节完成税收6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20万元;凡引进外资项目企业(退税企业除外),实际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在5000万元以上,且建安环节完成税收6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30万元。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工程建设投资(不含土地投入)应在1500万元以上,符合上述对应条件完成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增加1倍奖励。

4.乡镇引企入园奖励。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对经审查认定的乡镇引进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入园企业必须为所属乡镇干部或群众引进的县外项目,且引进者实际负责了项目首次洽谈对接,为项目落地起到了关键联系作用),自投产之日起,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税收,在目前财政体制下县财政、工业园和乡镇按2:2:6的比例分享,对所引项目的优惠政策兑现经费同比例分担。

五、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围绕以上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招商,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实施细则;要确定一名招商统计员,每月将招商项目汇总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力量集中招商,突出招商重点,拓宽招商途径,提高招商实效,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效助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2.招商项目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项目落户园区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160号)精神,所有工业项目一律进园区,严禁一切工业项目落户园外。十三五期间,全县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在伍市工业园区,休闲食品、云母加工、石膏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一律落户伍市工业园区;天岳新区主要发展以现代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

3. 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引老乡,建家乡”活动要求,积极挖掘本区域内寓外乡友资源,全面摸清寓外乡友投资状况,加强产业对接,每季度向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贸促会)报送一次乡友联络和招商信息。

4.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2号)、《关于印发<平江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18号)要求,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采取100分制考核办法,将项目签约率(25分)、资金到位率(45分)、开工建设率和建成投产率(20分)以及招商组织工作(10分)等纳入考核指标,并实行“领导小组一月一调度,县委县政府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的调度机制。凡年度没有引进一个招商项目的责任单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凡连续2年未引进1个项目的,按《平江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1.2016年乡镇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2.2016年县直部门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平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3        


附件1:

2016年乡镇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乡  镇

实际到位内资(万元)

乡  镇

实际到位内资(万元)

城关镇

10000

浯口镇

10000

伍市镇

10000

瓮江镇

10000

三阳乡

10000

三墩乡

10000

安定镇

20000

虹桥镇

10000

三市镇

20000

石牛寨镇

10000

长寿镇

20000

余坪镇

10000

南江镇

20000

向家镇

10000

加义镇

20000

岑川镇

10000

梅仙镇

10000

大洲乡

10000

福寿山镇

10000

木金乡

10000

童市镇

10000

上塔市镇

10000

龙门镇

10000

板江乡

10000

附件2:

2016年县直部门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实际到位内资(万元)

单  位

实际到位内资(万元)

一、主要经济责任部门

工业园

100000(工业园
班子成员每人
引进一个亿元项目)

住建局

10000

城建投(工建投)

50000

交通运输局

10000

科技和工业

信息化局

30000

农业局

10000

 

30000

旅投公司

10000

林业局

10000

水务局

10000

商务粮食局

30000

环保局

10000

贸促会

50000(引进5个
过亿元项目)

供销联社

10000

园艺示范中心

10000

农机局

10000

福寿山风景区

(旅游局)

10000

移民局

10000

幕阜山森林公园

10000

发电公司

10000

房产局

10000

国土资源局

10000

发改局

10000

统计局

10000

财政局

10000

民政局

10000

国税局

10000

文广新局

10000

地税局

10000

扶贫办

10000

卫计局

10000

工商联

10000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10000

 

 

二、其他部门(非经济部门)

县委办

5000

残联

5000

人大办

5000

信访局

5000

政府办

5000

住房公积金中心

5000

政协办

5000

安监局

5000

人武部

5000

政务中心

5000

纪委监察局

5000

人防办

5000

组织部

5000

政法委

5000

统战部

5000

法院

5000

党  校

5000

检察院

5000

编  办

5000

公安局

5000

老干局

5000

司法局

5000

档案局

5000

交警大队

5000

团县委

5000

人社局

5000

史志办

5000

平江调查队

5000

总工会

5000

公路局

5000

妇联

5000

盐业公司

5000

纪念馆

5000

海事处

5000

科协

5000

检验检测中心

5000

宣传部

5000

气象局

5000

电视台

5000

审计局

5000

文联

5000

烟草公司

5000

畜牧水产局

5000

城管局

5000

接待办

5000

教育体育局

5000

市管中心

5000

水文局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