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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市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各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来源:童市镇 2014-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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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市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党委各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平发[2014]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结合童市实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为确保童市镇教育实践活动覆盖全面、有序推进、专项落实,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成立童市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童市镇教育实践活动综合服务组、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组、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协调组、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组、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报告组等六个工作组。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段曙光任组长,镇长周红人任常务副组长,主管教育实践活动的政协联络办主任李赛南任副组长,柴润江、易恒持、叶朝阳、吴新春、孔极民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赛南兼办公室主任,胡晓丽和张源任办公室成员,负责资料整理及值班。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进度督查,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指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并负责各工作组的统一领导,对上级衔接和汇报。

教育实践活动综合服务组:由镇长周红人任组长,组织委员孔极民任副组长,曾明、张源、胡晓丽为成员。综合服务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所有经费开支、会议筹备、办公室布置、上级督查接待及党委以下各支部的综合服务指导。

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组:常务副镇长、纪委书记易恒持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吴高照任副组长,张旭康、张源、胡晓丽任成员。专项治理组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违纪案例、违纪领导、违纪党员,针对不同情节分个案进行专项治理,以治病救人为目的,以正风肃纪为宗旨,并负责将实情及时向上级汇报。

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协调组:组织委员孔极民任组长,胡晓丽任副组长,吴高照、曾明、张旭康任成员。督导协调组负责对全镇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督导,对各支部的活动进展进行现场督导,严把质量关,严守政治关,严循上级文件精神关,确保全镇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扎扎实实落实。

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组:政协联络办主任李赛南任组长,曾明任副组长,胡晓丽、张源、张旭康任成员。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采用多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确保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教育实践活动的内涵、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优秀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对负面人物进行典型曝光,形成震慑力和影响力,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报告组:李赛南任组长,曾明任副组长,张旭康、胡晓丽、张源任成员。文件报告组负责组织党委成员及机关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各级文件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徐守盛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知识解读,联系群众, 论群众路线,损害群众利益案例剖析等五本书,并组织写好学习笔记并统一收集,收集党员干部学习心得,将教育实践活动所有工作方案和文件整理存档并规范上报审批签字,活动结束后撰写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