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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提升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

来源:瓮江镇 2013-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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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函[2013]33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县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关规定和省委“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活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政府“三提升”主题活动要求,优化服务平台,精简服务流程,改革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使干部看重事业,让事业成就干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定期调度制、监督检查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考核奖惩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落实到位率,使上级服务下级,让下级服务上级;深入调查民情,强化服务解民难,多办实事惠民生,廉洁从政聚民心,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使干部关爱群众,让群众尊重干部。加快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清廉政府。
二、   工作重点
围绕“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大兴“六风”:
(一)大兴好学上进之风,蓄积底气。
1、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制度。(1)每周一晚上7:00为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时间。全体机关人员干部要按时参加点名。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安排,办公室统一组织。(2)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分管机关的领导说明情况。(3)全体机关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学习笔记由机关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4)每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20元,并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部门、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2、加强培养个人学习习惯。(1)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2)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经研究同意参加在职学习的,可获得一定的假期,用于参加学校集中面授。(3)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同意参加劳动、人事等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通过测试并获得相应证书(技术职称)的,根据取得的级别分别给予奖励。在编人员获得中级资质证书的,奖励500元;获得副高级别以上资质证书的,奖励1000元。(4)鼓励机关工作人员撰写新闻宣传稿、工作类信息和理论、调研文章,并分别给予奖励。范围包括市级以上广播、电视、书报杂志和指定网站,要求是所有发表的稿件、调研材料和理论文章要与我镇工作业务相关。
(二)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凝聚人气。
1、访民情。(1)我镇干部每人每周住乡镇机关不少于3天(镇机关1天,管区2天),在乡镇工作、学习、住宿等情况由党政办统一登记,督查室抽查并通报。(2)包村干部每月下所包村5天以上,住村1晚以上,每年至少要召开群众座谈会12次、党员组长会2次,参加支部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不少于4次,每年与所有户主见面走访1次以上,熟识绝大多数户主。
2、解民困。所有包村干部都要向村民公布联系电话,下基层、察民情的情况要以民情日记的形式记载;积极参与县乡村干部每月一天定期联合办公制,并向群众公开办公时间和地点,切实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和信访问题。      
(三)大兴令行禁止之风,肃整风气。
1、严肃政治纪律:(1)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参加任何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活动。党员干部应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2)严禁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决定的事项,特别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独断专行,擅自做主。严禁个人拒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凡属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坚决服从。(3)严禁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公开发表与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4)严保政令畅通,严禁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凡镇党委、镇政府部署或批办的工作,不能如数、如期、如质完成的,实行重点督办;未按督办要求完成的,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5)严格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凡因责任不落实、依法行政不到位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重大不稳定事件的。(6)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严禁参与、支持封建迷信、宗族等活动,严禁参与、怂恿、支持群众上访闹事。(7)严禁拉票贿选。在换届选举、公开选拔干部中,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搞“小团体”等不正当手段拉取选票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竞选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依法罢免,贿选的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本人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8)严禁国家公职人员缺勤脱岗。严禁上班迟到早退、缺岗脱岗,严禁假借病休名义缺岗脱岗,干部1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9)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听音乐、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10)严肃会纪会风,全县性的重要会议一律设立迟到席,凡与会对象迟到、早退、无故顶替、缺席的,予以通报批评,年度累计迟到、早退、无故顶替2次以上的实行诫勉谈话,累计缺席2次以上的作降职或免职处理。会议期间不得玩手机、讲私话、吸烟、随意走动、打瞌睡、在会场外逗留和闲聊等从事与回忆无关的事项。
2、严明生活纪律:(1)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上班时间玩牌或滞留娱乐场所,一经查实,一律扣发3个月的津补贴,是领导干部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给予变换岗位或辞退处理。非上班时间在娱乐场所玩牌,一经发现,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累计3次视同上班时间玩牌处理。(2)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资金的,按党纪国法从严查处,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降职或免职。(3)严禁党员干部组织、策划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严禁以本人或亲属名义向企业和他人借款从事非正当活动;严禁为高利借贷提供担保。(4)国家公职人员应慎重交友,纯洁生活圈子,保持健康情趣,严禁违反社会公德、有悖家庭道德的行为发生。凡存在吸毒、婚外情、家庭暴力、遗弃或不赡养老人等行为的,将追究纪律责任。
(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养好真气。
1、精简文件会议:(1)严格控制发文办刊,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必须经进行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代拟文件必须先经党政办审查文件可行性和必要性,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2)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提倡开短会,可以合并的会坚决合并。一般工作会议和视频会议控制在2小时以内,主题报告一般不超过60分钟,尽可能减少四大家领导陪会。会议、活动一般不摆放鲜花、水果,不制作会议背景;严禁发放会议纪念品和礼金。
2、落实工作责任:(1)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单位、村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同时,将各项工作责任与干部的考核奖励、提拔使用、晋职晋级挂钩,严格推行责任查究,对各部门、各村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在省、市、县考核中被扣分、失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该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2)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办村干部应积极帮助所办村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解决存在问题。
 3、加强督察考评:建立各项工作的督查通报制度、绩效奖惩等制度。我镇每季度都将对各村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督查室及时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发文通报、督促整改。各项考评数据作为年终评奖评优的依据。
(五)大兴攻坚克难之风,彰显锐气。
1、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项重点项目,在项目推进工作中建立领导联系项目制度,集中精力抓项目、千方百计上项目、全力以赴推项目。不断探索完善各项制度,用管用的法子办事,真正使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2、全力以赴推进集镇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乱设广告牌匾、乱搭乱建铁棚的违规违章现象,规范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卫生秩序。
3、全力以赴守住工作底线。计生、安全、信访稳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四条底线工作,任何时候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和半点松弛。
(六)大兴清正廉洁之风,保持正气。
1、严谨非公务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定标接待,严格机关食堂经费管理,严禁以食堂名义报销开支其他各类费用。
2、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和酒后驾车。
3、严禁公款报销娱乐、休闲、保健费用。违反规定的,由镇纪委给予当事人和财务主管诫勉谈话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4、严禁借学习、考察、研讨、培训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的,须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严禁接受单位、企业、个人等服务对象邀请的旅游活动。
5、严禁“三公”经费超标支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实行转账结算,违反规定的财政不予报账。
6、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升学、迁居、生日等活动禁止对外请客设宴;操办婚丧喜庆、父母寿宴(80岁以上整生)应事先向县纪委报批,总量控制在20桌以内,不得分批次操办。违反规定的,一律诫勉谈话、没收全部礼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追究纪律责任。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瓮江镇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全体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镇作风建设情况,每季度对各村、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凡排名后三位的一律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在全镇干部大会作出公开检查及整改措施。
(二)强化督察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在全镇范围内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和干部转作风情况的明察暗访。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代表参与对我镇作风建设的监督评议;健全媒体曝光机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进行曝光。
(三)严格兑现奖罚。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干部的津补贴、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紧密挂钩,优先提拔使用一批作风优良、务实清廉、群众满意、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对作风落后或作风转变不到位的一律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