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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牛寨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石牛寨镇 2015-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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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目标,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解决好农民群众中最突出的问题,深化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
坚守三条底线即:坚守“不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很冒领农惠农资金”的底线,坚守“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底线,坚守“不新增村集体债务”的底线;落实四项制度即:落实事务代理制度,落实审计审查制度,落实办事公开制度,落实群众评议制度。
围绕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规范补贴对象的评议、审核等程序,完善“一卡通、一折通”等发放形式,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围绕农村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审批,防止违法批地、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强化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纠正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利益。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林)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对土(林)地征收征用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纠正和查处拖欠、克扣、挪用、侵占、贪污征地补偿费的行为。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按照“六要六不要”的要求,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党性观念、为民理念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为民服务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清正廉洁之风。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农村实行“四议两公开”规定程序进行决策,认真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农村基层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积极推行镇、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状况、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和评判,半年要对农村基层站(所)依法行政、规范运作、优质服务、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暗访,对“在不在岗、在不在行、在不在状态”以及“四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全面推行村组“三资”监管服务,按“一村一账”方式核算管理,村组只设一个报账员,监管小组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村组“三资”进行监管、服务和指导。组织专人对村组集体“三资”、债权债务状况进行清查、核实,严格核实盘亏、报废资产,评估的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
清理好“白条”发票,清理好票据,清理“包包账”,按照“先清理、后核查、再规范”的思路,清除账外账“小金库”。
(四)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要把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和根本途径来抓。一是建立健全村委监督机构,加强对各村村委监督机构的指导和推进,二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单位和村也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
村党组织对全村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站(所)长、村党支部书记对本站(所)、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村委会对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全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业务工作,负有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直接领导责任;村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村“两委”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普及科技、法律、文化知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2、针对经济发展、事务管理、社会稳定、为民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3、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广大党员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倡导文明新风,抵制农村黄、赌、毒等不良风气侵蚀,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基层组织的工作方式,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村社。
站(所)长、村级党支部(总支)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信访稳定负总责,健全信访网络,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等不稳定因素在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反映;
3、切实带好队伍,对涉及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的行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及时纠正;
4、每年根据形势主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村委会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以下责任:
1、积极支持、协助党支部(总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管理方式,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基层组织活动,团结带领群众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2、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性措施;
3、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严格考核
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办检查活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主动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行“一票否决”权的主要依据,凡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