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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仙镇 2015-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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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我镇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防灾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汛期在暴雨诱发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我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切实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目前,汛期即将来临,各村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监测、灾情速报制度。

二、掌握灾情,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抢险救灾工作

我镇现有地质灾害25个,对这些隐患点已确定了监测责任人、监测人、防治措施。各村要结合地质灾害再排查的情况,全面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及村民建房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建在山坡边、河边、土勘边、公路边的建筑物进行全面察看,对处于易发生崩塌、滑坡、山洪、泥石流、裂缝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村民进行转移安置。在台风来临连降暴雨期间,对查明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巡查,严密监测,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危险区居民转移安置工作。对于突发地质灾害,应迅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同时,要迅速抓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治理工程,确保安全渡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村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门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同时,要做好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附:梅仙镇防汛、防地质灾害值班表

    梅仙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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