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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镇2015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来源:向家镇 2015-08-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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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向家镇二〇一五年度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向家镇委员会

平江县向家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xx日

 

 

 

向家镇2015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县三级验收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向家镇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方案

(一)经费:镇财政按人平10元逐村进行拨付,根据所得分乘以该村基本拨付款除以1000,就是该村应得经费,以年终累计计算。

(二)分值:以千分制对村进行考核,按分值计算到村。

(三)考核:重点考核符合政策生育率、四大手术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利益导向落实率及时率、村级基层基础工作、村民自治效果和省、市、县三级验收情况,县级督查情况及育龄妇女对政策知晓率。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共记1000分)

(一)符合政策生育率(250分)

1.本计划生育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7%计满分;在87%以下,全镇平均水平以上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在全镇平均水平以下,高于上年度本村符合政策生育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分;在全镇平均水平以下,低于上年度本村符合政策生育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0分;在全县平均水平以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5分,直至扣完。

2.出现错、漏、虚、瞒、挪报政策外出生每例扣80分、政策内出生每例扣40分;在省、市、县验收中发现一例政策外出生错、漏、虚、瞒、挪每例扣100分、政策内每例扣50分。该条扣分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上个月的出生在本月5号以后上报的,视为出生漏报处理。

4.每出现一例性别、孩次错报的,视为出生漏报处理。

5.每出现一例死亡漏报,视为半个出生漏报处理。

(二)节育措施落实(200分)

1.100%完成全年镇下达的指导性任务的计80分,每少一例扣5分。

  1. 省、市、县验收中每发现一例假手术扣50分,错报每例扣20分,该项直接在总分中扣除。
  2. 两年期内有出生及流引产手术行为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落实率在75%及以上的记1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在全镇平均水平以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分。
  3. 所有手术,必须提供有效证明,确保手术类型及时间的准确性,经验证有效方能计入本村的手术任务完成数。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200分)

    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进行征收,重点考核该村2012年10月1日以后违法多生育对象的个案征收到位率和征收面,由镇计生办为主,村级协助。

     1.本村所有应征对象,按规定标准征收到位率必须达到70%,计满分;70%以下,全镇平均水平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分。

    2.三年违法生育对象征收面在100%以上加20分,在90%以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3分。

3.任何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说情,每出现一例扣10分。

4.对特殊情况和家庭确实困难,可以采取分期缴纳,本人书面申请,村委会出示情况证明,但首次征收不得低于应征金额的60%。

4、对有缴纳能力且拒不缴纳的按实际锁定收入报县人口计生局和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足额征收到位。

(四)基础业务工作(250分)

1.全员人口数据质量(50分)

生育、避孕措施在一个月内及时上报的记20分,每出现一例不及时扣5分。妊娠三个月内及时上报的记20分,每出现一例不及时扣5分,政策内妊娠不及时加倍扣分,该项分值扣完后,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育龄妇女的婚姻变更能及时反馈的记10分。

  1. 利益导向(80分)

新增奖扶对象及时率和准确率100%的记50分,每出现一例不及时直接从总分中扣50分。

独生子女费发放,上年度应发放而未发放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100%发放的记30分。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30分)

对流动人口分月登记,及时上报记10分。每缺一个月扣5分;流出人口信息采集率100%的加5分,省、市、县每出现一例不到位扣5分。

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及时、准确的记10分,每出现一例未及时上报的扣10分,流动人口孕检100%完成记10分,每少一例扣1分。

  1. 药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40分)

优检任务100%完成记10分,每少一例扣5分,告知书按月及时送达记10分,每出现一例不及时扣2分,随访孕情报告准确的记10分,每出现一例不准确扣5分。

药具工作,及时送达记5分,每出现一例不及时扣5分;随访记录规范到位的记5分;漏填、错填、填写不规范的每例扣5分;因药具不到位,而造成政策外生育的每出现一例直接在总分中扣50分。

  1. 三查工作(50分)

三查进站率达到98%记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五)平时业务考核(100分)

    1.村级阵地(10分)

村级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协会、诚信阳光计生功能齐全,并发挥作用计10分.

  1. 村务公开(10分)

二年出生、社会抚养征收、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三查不到位不及时准确按月公开计10分,每月少公开一次或者公开不及时公开错误扣5分。

  1. 村级资料(50分)

    村级资料齐全、表册卡一致、填写规范完整记40分;以村民代表大会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记5分,要求要有村民代大会制定讨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记录,村民代表意见表,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发放到户;以协会代表制定计划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5分,要有协会代表讨论生育协会章程意见,会议记录,协会代表意见表,制定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发放协会会员中。

    村级资料更新不及时每例扣5分;填写不完整每项扣5分;三年表册卡不齐全每缺一项扣10分。

  1. 完成计生办交办事宜(20分)

按时按量完成计生办交办事宜记20分。每出现一次不及时的扣10分,没有完成任务的该项记0分。

三、设置红线

1.二年期内出现2个及以上错、漏、虚、挪、重报人口出生的,直接划为不合格村。

2.符合生育政策率低于80%。

3.考核总分低于750分。

4.两年期内有效手术落实率不低于60%

5.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率低于50%。

6.省、市、县三级验收人为出现问题。

7.育龄妇女越级上访及依法行政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

8.村支两委出重大失误造成计划生育被动,或村支两委直系亲属违法生育的。

    出现上述情况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处罚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者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取消村上评优评先资格。

    四、建立人口计划奖惩机制

   (一)奖励项目及金额

    1.该村当年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7%及以上奖励500元,90%及以上的奖励1000元。

    2.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5%及以上奖励500元,达到80%及以上奖励1000元。超额完成一例上环奖励100元、完成一例有效流引产奖励奖励200元,完成一例二女结扎奖励200元。

    3.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到位率在70%至75%的奖励1000元,达到75%及以上奖励2000元。

    4.在省重点核查中没有出生问题的奖励1000元;市重点核查中没出生问题的奖励500元;县半年及年终考核中没有出现问题的奖励500元;县平时督查中没的问题的奖励200元。

(二)处罚项目及金额

1.该村本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排在全镇倒数一、二名的分别罚款1000元、500元。

2.两年期内有效节育措施落实率排在全镇倒数一、二名的分别罚款1000元、500元。

3.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到位率排在全镇倒数一、二名的分别罚款1000元、500元。

4.在省重点核查中,每出现一例出生错、漏、虚、挪的罚款2000元,每出现一例假手术的罚款1000元。在市重点核查中每出现一例出生错、漏、虚、挪的罚款1000元,每出现一例假手术的罚款500元。县级验收及督查中出现出生、手术问题参照市里标准执行。

五、经费管理

    1.手术费用:由村级支付到位计生办报账,指定医院按实报销,省外及县外医院两级协商解决,所有手术费用兑现,年终由计生办从各村的村为主下拨经费中扣除。

    2.对流引产手术后补助由村解决,流产不得高于200元,引产不得高于1000元(扎后复孕对象除外),两女结扎户奖励1000元。

    3.手术后并发症和遗留问题解决8000元以上,镇计生办承担40%,村级承担60%。

4.手术费用由村级统一支付到计生办报账。对手术费用在8000元以上由村镇按6:4分担。

    六、实施时间

   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