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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向家镇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向家镇 2015-08-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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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向家镇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经向家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江县向家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向家镇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湖南省人厅“社保全覆盖,服务一卡通”的目标要求,确保我镇居民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 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向家镇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 发卡对象

首批发卡对象为2015年1月1日前已录入“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新农保缴费及享受待遇人员<异常数据和2015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待省人社部门统一制卡后再发放>。

  • 发卡目标

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我镇社保卡的全部发放任务。

  •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建设社保卡管理系统及应用服务体系,完成社保卡应用环境的改造,以确保社保卡的顺利发放和日常使用。

  • 工作内容

我镇各村应准确及时发放社保卡,严格执行社保卡发放流程,严格改造发卡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做好社保卡使用须知及注意事项等宣传工作。

  • 发卡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各村居委会确定一至二名村干部到社保站开具领卡介绍信然后到信用社办理领卡手续。

1、领取《国家社保卡发放签收名册》,认真核对名册,清点人数。

2、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领卡确认单》和社保卡,双人清点,明确一人为主保管人<发卡人>,清点无误后签字盖章,由社保站监交,《社会保障卡单位领卡确认单》一式四份,乡镇社保站、乡镇信用社、县信联社、县人社局各存一份。

3、各村统一领回本村社保卡后,一个星期之内,应及时通知本村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领卡,在《国家社保卡发放签收名册》签字并按手印。如非本人领卡的参保人员,各村要将委托领卡人员名单汇制成册,以备查阅。

4、各村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信用社柜面进行现场激活。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委托人需签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交给受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信用社网点进行受托激活。信用社要将所有委托激活的名单汇制成册,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以备查阅。

<二>未成功发放的卡上收流程

各村居委会发卡期一个星期满后,对未发放成功的卡,各村居委会应及时与社保站联系,会同社保站及时将社保卡《国家社保卡发放签收名册》一并上交至信用社,社保站做好监交,信用社负责清点后另造册专人保管。

<三>发卡注意事项

1、各村居委会,在办理移交或返回社保卡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并在移交表签字确认,领卡人员在任何环节领卡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签字按手印。

2、各村居委会,在发卡时要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在发卡结束后,将需要处理的信息按业务处理报到农保站。

3、参保人员领卡后,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信用社网点激活并设置密码。

4、社保卡首次发卡免费,请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补卡所需的工本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信用社挂失后再到县人社局申请补卡。

  • 新旧卡的过渡

参保人<特别是年满60周岁享受待遇人员>在领取到新的国家社保卡后需妥善保管,新卡在正式启用前,暂时不能直接办理缴费或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业务,要等人社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切换后,方能使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等功能。新的社保卡具体启用日期另行通知。数据切换后,“原来发放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存折”社保功能自动取消,养老金逐月发放到新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