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 土地使用强度直接影响到区域整体的环境和景观质量,规划主要从容积量、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对规划区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强度进行控制。
1、用地控制要求
(1)绝对控制用地:指城镇绿地、文物古迹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河流水域及规划预留的生态用地。
(2)严格控制用地:指非营利性的公共设施用地即文体科技、医疗保健、教育机构用地。规划要求必须保证此类用地规模,其建设必须严格按指标执行,其用地性质可按规划提供的兼容性,适当变更。
(3)一般控制用地:指上述用地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要求一般控制用地按控制指标和兼容性控制建设,其用地性质变更应符合相关规定。
2、开发强度控制指标
其中居住用地(R)的容积率控制在0.8—2.0之内,建筑密度控制在20%—30%,绿地率控制在35%以上,建筑层数为2—6层,允许适当布置高层建筑。
公用设施用地(C)容积率控制在0.8—2.5,建筑密度控制在20%—40%,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建筑层数为4—6层,允许适当布置高层建筑。
工业用地(M)容积率控制在0.6—1.0,建筑密度控制在35%—40%,绿地率控制在30%左右。
3、控制指标体系
用地性质:指地块内只要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指地块内除城镇道路以外的用地水平投影所得面积。
建筑密度:(地块内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总面积)X100%
容积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地块总面积
建筑高度:建筑物、构筑物总高度,控制允许的建筑最高高度值
绿地率:(地块内绿化总面积/地块总面积)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