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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仙镇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仙镇 2015-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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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梅仙镇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 年2 月3 日 

梅仙镇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平春办字[2015]1号)文件精神,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节前15天,后25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客运、货车车辆的超载、超速、强行超车、疲劳驾驶及非客运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章行为,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严密监控和严格执法,保证我镇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不发生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5年春运工作,镇政府成立由李三军任组长,黄进任副组长,曾雨林、王卫国、彭怀多、李卧强、彭干才、余昔贵、陈平、游大庆、方景杰为成员的梅仙镇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游大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交警六中队(联系电话:6772112)。

三、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运输安全为核心,抓重点、重防范,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我镇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服务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把春运工作作为检查兴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努力提高春运工作质量。要结合行业特点,增加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宣传力度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春运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主街道悬挂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要利用春节期间的农村集市、节庆活动、采取强制喜闻乐见的形式,集市想起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各村(居)委会也应采取相应的宣传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交通违章的危害性,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交警六中队对运输沿线及周边地区进行一次综合整治,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水毁、塌方、缺口、事故多发地段、急弯、危险桥涵等进行认真整治,摆放明显标志,并针对恶劣天气做好路面防冻、防滑、防雪、防雾等措施,对交通沿线以路为市、占道摆摊等行为坚决清理整顿,确保安全畅通。

二是公安派出所、六中队、运管所、农机站等部门应及时取缔超载、滥载、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酒后驾车、人货混装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应坚持取缔、严厉惩处柴三机等违章载客现象,应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决不允许夜间载客回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加强二轮摩托车的管理,重点从“两无”、乘坐多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角度入手,把好源头。

三是各村(居)委会要做好村(居)民的教育工作,规劝村民不要酒后驾车,走亲访友不坐超载车辆等,确保交通安全、有序、顺畅。

四是派出所、安全办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带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上车,确保运行安全。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及“欺行霸市”、“抢客”、“倒客”“宰客”等非法行为,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运行安全,维护旅客和运输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广大司乘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避免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