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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管理、禁止在县城建成区等区域建设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解读

来源:县住建局 2022-07-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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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同时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有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制定《关于禁止在县城建成区等区域建设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解读如下: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一)出台的的背景

1、现实要求: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调度工作的通知》 (岳生环委发〔2022〕7号) 考核内容第8项“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中“城市建成区所有工地无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情况的,每月不定期开展一次落实情况监督抽查,督察发现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

2、上级文件要求:根据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和《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 法规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8月17日《关于在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有关事项的函》(岳建函〔2020〕172号)要求各县市区出台“禁现”政策文件,完成全面“禁现”工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湖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湘工信原材料[2021]233号) 《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通告。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本通告所称预拌砂浆,是指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的,用于建筑施工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按形态可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拌砂浆,按用途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等。预拌砂浆企业的生产不得使用袋装水泥,预拌砂浆产品应当具备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二)我县县城城市建成区和高新区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报建受监项目工程均应当使用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机器搅拌砂浆(居民自建房除外)。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应当带头使用预拌砂浆。鼓励和提倡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使用预拌砂浆。

(三)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使用预拌砂浆。县住建局应当加强对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将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列入工程竣工验收范围。

(四)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由县住建局联合城管等部门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予以查处。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违反有关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等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