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采石(砂)、取土砖厂、金属矿山的审批管理,指导规范限额有序地采石取土及加工,遏制乱采乱挖等破坏林地的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平江建设,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起草规划:
一、制定的必要性。
采石取土有序规范,优势资源开采总量有效调控,不断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改善开采区环境,提高历史遗留开采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率,确保开采区域土地复垦率不断提高。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21〕14号)文件要求,对全县违法采石场、取土场进行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使用林地、破坏林地资源等行为,及时查处违法案件,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合理化程度明显提高,监管进一步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采石场、取土场开发秩序,彻底改变小、散、乱局面。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21〕14号)、《平江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岳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平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划。
三、起草过程。
由平江县林业局根据省市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出规划起草。
四、主要内容
对本县花岗岩与页岩资源储量丰富、相对集中、可靠性程度较高、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有稳定的流向渠道、对环境影响可控的IV级保护林地进行合理布局、科学开采。在集中开采区及允许开采区规划区域内,开采前先确定开采范围与储量,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后可进行开采。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开采总量和数量的规划指标,本次规划采石(砂)场29家、砖厂(取土场)10家、金属矿山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