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制定的缘由
(一)渣土运输管理的实际需要
随着全县创建工作的不断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逐步改善,市民对人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建设带动了城市发展,但建设施工中渣土运输的扬尘污染日渐凸显。虽然,2019年10月10日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但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扬尘污染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故亟待政府出台更加具体、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规范渣土运输管理,防治扬尘污染。
目前,我县城区规划控制区红线范围面积为25平方公里,城区在建项目50余个。2019年工程土石方数量约为170万方,因未建设渣土消纳场,故已全部回填。每年因扩建、改建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城区铺面装修产生的垃圾约10万方必须运输至指定消纳地点。2019年全年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因工程项目需要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造成路面被污染的面积数达40万平方米,共出动人员约2000人次,清洗污染路面4000余次,基本做到发现一次,清洗一次。特别是因日益增加的不符合渣土运输条件的运输车辆,让渣土运输管理难上加难。故此,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我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和规范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势在必行。
(二)渣土运输管理实施条件已经成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对渣土运输方式、扬尘污染界定、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及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对运输车辆的条件、审批、超限超载车辆界定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1.学习经验,去粗求精。2011年—2019年,我县由政府组织专程到合肥、南京、桐庐等对该地的渣土运输管理较成熟的城管局学习,并形成调研报告呈送县政府,且我局也组织相关负责人分别到武汉、长沙、株洲、攸县等市县学习考察。
2.依法拟稿、反复磋商。按照县长指示,针对渣土运输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细研政策法规,借鉴其他县市先进管理经验,我局拟定了初稿,并多次讨论修改。田浩县长、海音县长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对《平江县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进行讨论、研究、修改,在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后,我局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送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股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27条,整体思路是按照“防治扬尘污染、规范渣土秩序,提升人居环境”原则,主要内容包含:办法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明确渣土定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界定行政管理范围、渣土运输车辆资质取得、运输管理规定、扬尘污染防治要求、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6日